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标题: 关于加强老旧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管理的建议的答复(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第45号建议)
索引号: 11370323750892802W/2024-5497750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2-31 发布机构: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加强老旧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管理的建议的答复(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第45号建议)

发布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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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老旧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管理的建议的答复(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第45号建议)

 

尊敬的张继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旧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电动自行车数量不断增加,电动车存放和充电成为小区安全隐患的重要部分,由电动自行车印引发的火灾安全事故屡见不鲜。一方面部分小区虽已建设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桩,但数量较少,不能满足业主需要;另一方面业主在建筑内的共用走廊、楼梯间、出口处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拉线充电(老旧小区尤为明显),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针对全县城区物管住宅小区以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的突出问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召集消防、公安、街道社区成立3个专项整治联合督查小组,对全县物管小区消防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具体工作体现在;

1、广泛发动,宣传造势。一是在所有物管住宅小区出入口、公告栏、区内住宅楼宇门、电梯间等显眼区域张贴消防安全明白纸、《关于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法律责任的通告》等制度规定,营造安全防范氛围。累积张贴明白纸3250余处,发放宣传单页3万余张。二是发动街道社区基层网格员、物业管理员、志愿者等各方力量,通过“敲门行动”、“社区小喇叭”等方式全方位普及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常识、火灾处置及电器使用等安全常识,将防火消防知识推送到户到人;三是利用“两微一端”掌上提醒。由物业管理员在业主微信群、物业管理群、社区工作群等掌上团体,每天转发推送住宅小区起火事故警示视频,不断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忧患意识,提升自我防范及逃生应急能力。

2、部门联动,一线督查。三个联合专项督导小组共排查48个物管住宅小区,排查发现消防安全隐患600余个,县公安局当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8份,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48份。排查督办的同时,组织各小区物业公司对电动车违规停放和充电行为进行集中清理,加大对违规停放电动车业主的劝阻工作,发现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立即制止并及时组织清理;对逃生通道内乱堆垃圾协调物业公司即刻进行了清理。

3、梳理问题,台账销号。将排查过程发现的问题,按小区建立电子台账,具体问题有描述、有图片,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当天完成整改并上传整改后图片;不能立即整改的,下达责令整改书,限期完成整改。截止目前,发现隐患已全部整改销号。

4、强化巡控,提前预警。排查问题的同时,敦促物业企业在管辖住宅小区内建设电子巡控系统、梯控系统,提高电子识别能力,加大物业保安巡察力度,对安全隐患以防为先,早发现、早处置,目前已有65个小区安装电子巡逻系统,15个小区安装电梯监控系统。

督导抓好小区消防安全的同时,重点对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进行了调研,并确定了全年新增充电口建设任务(4007个),年初已下达给南麻街道(1000个)和历山街道(3007个)。发动业委会和物业企业积极探讨新建充电车棚和充电口建设方案,根据市城管局文件精神,起草并印发《沂源县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实施方案》,截止目前,沂蒙嘉园、鹏欢花语城、印象西台等小区率先垂范,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口1007个。下一步县执法局将牵头各职能部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加快推进小区电动自行车停车区、充电区建设进度,为建设美丽、平安、宜居的和谐小区而努力。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913

 

(联系单位: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人:相光明;联系电话:3248457

依申请公开

 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