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标题: 关于做好小区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建议的答复(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第28号建议)
索引号: 11370323750892802W/2024-5497747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2-31 发布机构: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做好小区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建议的答复(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第28号建议)

发布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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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小区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建议的答复(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第28号建议)

 

尊敬的孙前、于庆、赵世刚、张寿玉、王焕德、王叔群、蒋浮英、王学语、郑作奎、许曰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小区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电动自行车数量不断增加,电动车存放和充电成为小区安全隐患的重要部分,由电动自行车印引发的火灾安全事故屡见不鲜。一方面部分小区虽已建设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桩,但数量较少,不能满足业主需要;另一方面业主在建筑内的共用走廊、楼梯间、出口处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拉线充电(老旧小区尤为明显),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为推动全县城区物管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工作,全方位排除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乱停乱放带来的消防安全隐患,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1.持续推动电动车充电桩建设工作。今年以来,我局物业科按照市城管局任务部署,统筹谋划,坚持便民利民、因地制宜和堵疏结合的原则,在各物管小区现有充电口基础上,力求一区一策,精准实施,继续加大建设力度。截至目前,今年物管住宅小区共新增充电口1007个(8个物管小区)。目前鹏欢花语城、印象西台、沂蒙佳苑小区新建工作已全面完成;另沂蒙佳苑小区新增3处充电桩已完成选址工作。

2.加强电动车消防安全宣传引导工作。一是在所有物管住宅小区出入口、公告栏、区内住宅楼宇门、电梯间等显眼区域张贴消防安全明白纸、《关于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法律责任的通告》等制度规定,营造安全防范氛围。累积张贴明白纸3250余处,发放宣传单页3万余张。二是发动街道社区基层网格员、物业管理员、志愿者等各方力量,通过敲门行动社区小喇叭等方式全方位普及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常识、火灾处置及电器使用等安全常识,将防火消防知识推送到户到人;三是利用两微一端掌上提醒。由物业管理员在业主微信群、物业管理群、社区工作群等掌上团体,每天转发推送住宅小区起火事故警示视频,不断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忧患意识,提升自我防范及逃生应急能力。

3.配合我县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配合县消防大队、街道社区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县物管小区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整治行动,目前排查任务已完成过半,整改问题400余件,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重难点问题于每周二在县消防大队进行集中办公、集中研讨。排查重点主要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以及消防通道乱停乱放等问题隐患,旨在提高公共充电设施使用频率,加强对业主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力度,为实施充电设施建设征求民意营造舆论氛围。

4、强化物业服务企业巡控工作,做好提前预警。排查问题的同时,敦促物业企业在管辖住宅小区内建设电子巡控系统、梯控系统,提高电子识别能力,加大物业保安巡察力度,对安全隐患以防为先,早发现、早处置,目前已有65个小区安装电子巡逻系统,15个小区安装电梯监控系统。

下一步,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联合各职能部门、第三方加快推进我县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进度,全力配合我县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开展全覆盖、深层次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建设美丽、平安、宜居的和谐小区而努力。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0月21

 

 

 

 

 

 

(联系单位: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人:相光明;联系电话:3248457

(依申请公开)

 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