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统一规划建筑垃圾填埋场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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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750892802W/2021-None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1-12-02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对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第3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朱秀营、李传国、周明、刁晓勇、尹玉华、崔希社、齐玉华、刘立红、刘爱华、任可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统一规划建筑垃圾填埋场建议”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有效解决建筑垃圾乱运乱倒的问题,按照市、县工作要求,对建筑垃圾进行综合利用,积极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业化。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我局会同自然资源、环保、住建等部门以及相关镇村,对拟建的南麻街道河南村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了选址与实地查看,该消纳场占地2.7465公顷,可容纳建筑垃圾1000余万立方米。
此项目建设属于临时用地,截止目前:已会同自然资源局实地查看,并对实地勘察制作出了定界图;完成了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林业手续已递交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待缴费审批;与山东顺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现场进行调查,制定了环评实施方案。该项目由山东鲁中高新科技园区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承建,整项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1月18日
(联系单位: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人:吴成斌;联系电话:2920423)
(可以公开)
抄 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