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加强校园周边无照经营流动摊点管理整治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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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750892802W/2018-1585183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18-06-15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城管执法局 |
周海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周边无照经营流动摊点管理整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8年5月25日,县文明办下发了《关于对全县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摸底排查和集中清理整治的通知》在全县范围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校园及周边环境摸底排查和集中清理整治。
(一)突出重点,强化管理。
1、落实校园周边管理定人、定岗、定职责的责任制,进一步加大对校园周边市容环境的清理整治力度,严禁出店经营、占道堆放、随意摆摊设点等违章行为。同时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彻底清理乱栓乱挂、乱堆乱放、乱贴乱画、噪音污染等行为,全力营造恬静有序整洁畅通的学习环境。
2、高峰时段定点值守,清理流动摊贩,守护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强化错时值班制度,定人定车对历山中学、实验小学周边等进行巡查值守,清理取缔流动食品摊贩,配合食品安全部门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3、严厉打击学校周边商铺店外经营行为。结合马路市场集中整治行动,着重加大对学校周边商铺的管理力度,一律进店经营,并落实各商铺门前“三包”管理。
4、上下学节点,实行“公安(交警)+城管”联动联勤模式,对治安秩序、道路交通、环境秩序联动管理,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二)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在整治过程中既严格查处,又柔性执法。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坚持严格执法与人性化执法相结合,积极引导,合理规范;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做到客观公正,程序正当,态度友好,举止文明。
(三)督查考核,促进实效。不定期组织召开集中整治调度会,及时通报整治工作情况。采取专项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整治项目的完成情况,加大考核督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交办督办,促进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