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关于对全县物业星级评定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的提案的答复(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委员 第89号提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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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750892802W/2025-5549070 | 文号: | 无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11-07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委员
第89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沈成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全县物业星级评定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法规落实。严格按照《淄博市物业管理条例》《关于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收费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规文件,积极配合参与街道召集的联席会议,根据小区规划建设情况、物业服务内容等,严格审批把关,共同协商确定物业服务等级。物业服务质量按照住宅小区物业在综合管理,房屋、公用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协助公共秩序维护,保洁,绿化等5个方面的差异化服务,分为一星级至五星级。
2.加强物业服务品质监管。狠抓以“五保”(保洁、保绿、保畅、保安、保修)为主的物业基础服务,联合街道社区、消防、公安等职能部门,对我县住宅小区开展联合检查,针对小区环境脏乱差、绿化裸土及修剪不及时、小区主干道、消防通道拥堵、值班室未建设24小时值班制度、以及道路破损、路灯不亮等失职行为,建立问题整改台账,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今年以来,累计检查67家住宅小区,排查702个问题,并责令其立即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3.建立健全物业企业淘汰制度。运用物业“红黑榜”、信用评价及时更换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出现长时间的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利益、投诉量居高不下并且屡次督导整改不听的,将协调协助业委会对其进行更换。
下一步,县执法局将严格落实职责分工,配合街道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星级评定,同时将真抓实干,切实提高我县物业服务行业的准入门槛,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切实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提高广大业主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7月7日
(联系单位: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人:相光明;联系电话:3248457)
(此件公开发布)
抄 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