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加强涝坡河农贸市场管理的答复 | ||
---|---|---|---|
索引号: | 11370323750892802W/2018-None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18-06-12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城管执法局 |
高连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涝坡河农贸市场管理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8年5月9日印发的《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意见》(源政发【2018】12号),明确了责任区划分。涝坡河农贸市场属于商业区、社区范畴,归历山街道管理。我局成立了派驻历山街道中队,专门负责历山街道责任区内的行政处罚工作。
6月11日开始,4名派驻历山街道中队执法人员与4名历山街道办事处人员组成8人的队伍从晚上11点值班到早上8点,取缔润生路的流动摊贩,要求全部进入市场。涝坡河农贸市场由涝坡河村建设,设置了专门管理市场的涝坡河村市场办公室,负责对涝坡河农贸市场的管理工作。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