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标题: 2021年第三季度沂源县全域公园城市建设项目执行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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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1-09-30 发布机构: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第三季度沂源县全域公园城市建设项目执行落实情况

发布日期:202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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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2021年第季度全域公园城市建设项目执行落实情况

 

一、执行措施

1、高度重视,高位推动。自今年全市启动全域公园城市建设行动以来,我县立即行动,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的全域公园城市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了《全域公园城市建设行动方案》,健全完善了“统筹调度、周报专报、督查督办、考核通报”等各项工作机制,组织10个牵头部门和各镇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推进机制。

2、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坚持高起点规划引领,把公园城市理念深入融合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结合全域旅游,依托山水生态资源和地域文化特色,编制全域公园城市建设规划,实现从“城市中建公园”向“公园中建城市”的规划路径转变,确定年内全域公园城市建设“十大行动”实施项目28个,计划总投资33.39亿元,年度投资10.46亿元

3、层级推进,打造精品。按照“在公园中建城市”的总体要求,积极转变思维方式和工作思路,深入挖掘沂源山水生态资源和地域文化特色,全力做好“山青”“水秀”“林绿”“景美”四篇文章,在做好植树造林、生态修复等工作、整体提升生态环境的同时,以城区公园、绿地建设为引领,以镇级郊野公园建设、道路沿线绿化提升为重点,以村庄“五化”、家庭洁美等为补充,结合文旅项目建设,形成点、线、面结合的公园城市建设格局。

二、实施步骤

)加快项目进度。发挥好县公园办及各牵头部门作用,健全完善调度、督导、通报、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督促协调十大行动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倒排时限、挂图作战,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全力加快各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力争早竣工、早投用;对进展缓慢的项目逐一会诊把脉,协调解决困难问题,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全力打造西里、东里两个全域示范镇,带动公园城市建设工作全面开展。

)加强对上衔接。在加快我县各建设项目进度、努力提高工程投资完成额和竣工率的同时,会同各牵头部门,加强与市主管部门的协调对接,吃透考核办法和考评细则,及时掌握最新考核动态,有针对性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在接下来的考核中取得理想成绩。

三、工作成效和进展

目前,我县全域公园城市建设项目总计28个,项目总投资33.32亿元,年度投资10.5亿元,目前实际完成投资6.8亿元,年度投资完成率64.8%。其中:

1.城市公园绿地建设行动,共涉及6个项目(胜利山九九乐园改造提升、虡盛文化公园建设、城区“拇指公园”建设、新建道路绿化工程、造雾增湿抑尘改善城区人居环境质量项目、历山城市公园建设项目),目前已全部开工,完成年度投资11418万元,完成年度投资率50.9%。

2.城市绿道建设行动,涉及1个项目(东埠路绿道建设),目前已开工建设,完成年度投资300万元,完成年度投资率18.75%。

3.河湖水系提升行动,共涉及4个项目(沂河治理工程、饮马河治理工程、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目前已全部开工,完成年度投资12256万元,完成年度投资率45.1%。

4.郊野公园建设行动,涉及1个项目(沂源县汇泉桃花岛风景区改造提升),已全面开工建设,完成年度投资2200万元,完成年度投资率88%。

5.村镇公园建设,共涉及2个项目(镇级公园、村级广场绿地),已全部开工,完成年度投资8950.5万元,完成年度投资率98.4%。

6.田园综合体建设行动,共涉及4个项目(沂源县燕崖镇公园化田园综合体项目、沂源县中庄镇青龙峪公园化田园综合体项目、沂源县南鲁山镇“水磨人家”公园化田园综合体项目、沂源县悦庄镇公园化田园综合体项目),已全部开工,完成年度投资10260万元,完成年度投资率58.84%。

7.生态修复行动,共涉及1个项目(造林绿化提升工程),已全部开工,完成年度投资98.7万元,完成年度投资率30.32%。

8.村庄绿化行动,涉及1个项目(争创市级森林镇、森林村),各项绿化工作已全面铺开,完成年度投资2582.5万元,完成年度投资率99.4%。

9.文化体育提升行动,共涉及8个项目(儿童乐园改造提升、牛郎织女景区一期项目、朱彦夫党性教育基地一期项目、城市文化会客厅项目、全市100个“5+N”升级版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项目、全市建设10家城市书房项目、全市新建改造200座旅游厕所项目、全市打造40个书香淄博阅读吧项目),已全面开工,完成年度投资20076万元,完成年度投资率91.4%。

四、责任分工

1、城市公园绿地建设行动。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历山街道。

2、城市绿道建设行动。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3、河湖水系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经济开发区。

4、郊野公园建设行动。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5、村镇公园建设行动。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镇办。

6、田园综合体建设行动。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镇办。

7、生态修复行动。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8、村庄绿化行动。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各镇办。

9、文化体育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教育和体育局,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五、后续举措

1、强化宣传引导。优化公园城市品牌内涵,着力打造公园城市的网红场景,形成品牌影响力、人气聚集地。充分应用各类媒体资源,及时宣传公园城市建设理念,发掘各类公园先进典型,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公园城市建设的积极性。组织开展公园式单位、公园式村庄(社区)、公园式企业的评选活动,汇聚形成推进公园城市建设的强大合力。

2加强对上衔接。在加快我县各建设项目进度、努力提高工程投资完成额和竣工率的同时,会同各牵头部门,加强与市主管部门的协调对接,吃透考核办法和考评细则,及时掌握最新考核动态,有针对性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在接下来的考核中取得理想成绩。

3提升管养水平。坚持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着力打造精品工程、示范工程,加快建成后各类公园绿地的精细养护管理,确保全部达到一级养护标准要求,同时,以人民所需为工作导向,完善公园内各类服务设施,加强巡查维护,提高公园的综合实用和便民服务功能,倡树先进典型,提高群众的认同感和获得感。

六、监督方式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牵头抓总,建立完善调度督导通报考核奖惩机制,倒逼工作落实。“十大行动”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严格按照任务分工,进一步细化措施,全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县公园办:0533-2926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