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标题: 2021年第四季度沂源县生活垃圾分类项目执行落实情况
索引号: 11370323750892802W/2021-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12-29 发布机构: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第四季度沂源县生活垃圾分类项目执行落实情况

发布日期:202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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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2021年第季度生活垃圾分类项目

执行落实情况

 

一、执行措施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淄政办字〔2019〕105号)文件精神,出台了《关于印发沂源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源政办字〔2020〕38号),制定了分类标准、考评办法等建立健全定期调度督导制度,纳入城乡环境大整治考核指标体系

二、实施步骤

1召开各镇办生活垃圾分类推进会,各镇办分别汇报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各镇办陆续展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对专业垃圾临时存放点的设置、宣传设施的设置、组建宣导员和志愿者队伍等作了具体安排部署。

2、督导各镇办做好分类收集亭地面硬化的扫尾工作,现已完成1600余处分类收集亭地面硬化工作,现已安装1335处。

3、积极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彩页、明白纸等材料3000余份,通过活动的开展,增强了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确保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入、有效推进。

三、工作成效和进展

建成生活垃圾分类体验馆1处,南麻街道和石桥镇79个村全域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其余10个镇办正全面有序推进,南麻街道住宅小区完成17个,历山街道住宅小区完成21个。全县共新建分类收集亭1601处、新配分类桶1.65万余个、配备有害垃圾与可回收物清运车4辆、设置宣传牌等宣传设施5944余处,并对城区及部分镇驻地果皮箱进行了升级改造历山街道、中庄镇等10个镇办1600余处分类收集亭选址及地面硬化工作现已基本完成,现已安装1335处。

四、责任分工

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和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综合协调、技术指导、监督考核和宣传引导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建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分类示范片区和样板村创建工作,从源头上做好分类投放、收集工作。

五、后续举措

1、健全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各级各部门健全机制,加强队伍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发挥宣导员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骨干作用、带动示范作用,既当好宣传员,又当好辅导员。

2、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居民分类意识。加大政府垃圾分类公益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及工地围墙、公交候车亭等公共设施设置垃圾分类宣传公益()广告将垃圾分类与投放宣传渗透到社会各层面,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3、强化督导考核。建立健全定期调度督导制度,加强日常督导、调度和考核,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全力推进工作开展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单位创建城乡环境大整治考核指标体系

六、监督方式

垃圾分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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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2926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