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标题: 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全域公园城市建设项目执行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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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1-12-27 发布机构: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全域公园城市建设项目执行落实情况

发布日期:202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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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行措施

1、高度重视,高位推动。自今年全市启动全域公园城市建设行动以来,我县立即行动,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的全域公园城市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了《全域公园城市建设行动方案》,健全完善了“统筹调度、周报专报、督查督办、考核通报”等各项工作机制,组织10个牵头部门和各镇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推进机制。

2、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坚持高起点规划引领,把公园城市理念深入融合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结合全域旅游,依托山水生态资源和地域文化特色,编制全域公园城市建设规划,实现从“城市中建公园”向“公园中建城市”的规划路径转变,确定年内全域公园城市建设“十大行动”实施项目28个,计划总投资33.39亿元,年度投资10.46亿元

3、层级推进,打造精品。按照“在公园中建城市”的总体要求,积极转变思维方式和工作思路,深入挖掘沂源山水生态资源和地域文化特色,全力做好“山青”“水秀”“林绿”“景美”四篇文章,在做好植树造林、生态修复等工作、整体提升生态环境的同时,以城区公园、绿地建设为引领,以镇级郊野公园建设、道路沿线绿化提升为重点,以村庄“五化”、家庭洁美等为补充,结合文旅项目建设,形成点、线、面结合的公园城市建设格局。

二、实施步骤

根据全域公园城市建设管理明确的行动方案、实施意见和时间节点要求,树牢有解思维,强化会商研讨,对照分工,梳理盘点工作进度,把剩余工作量具化到每一天,挂图作战,倒排工期,打好年度收官攻坚战。

三、工作成效和进展

2021,我县全域公园城市建设项目总计28个,计划总投资33.39亿元,年度投资10.46亿元,目前已全部完工,完成年度投资12.39亿元,年度投资完成率118.45%。其中:

1.城市公园绿地建设行动,共涉及6个项目(胜利山九九乐园改造提升、虡盛文化公园建设、城区拇指公园建设、新建道路绿化工程、造雾增湿抑尘改善城区人居环境质量项目、历山城市公园建设项目),已全部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完成年度投资23722万元,完成年度投资率105.8%

2.城市绿道建设行动,涉及1个项目(东埠路绿道建设),已全部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完成年度投2400万元,完成年度投资率150%

3.河湖水系提升行动,共涉及4个项目(沂河治理工程、饮马河治理工程、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全部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完成年度投资17626万元,年度投资完成率100%

4.郊野公园建设行动,涉及1个项目(沂源县汇泉桃花岛风景区改造提升),已全部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完成年度投资3383.5万元,年度投资完成率135.3%

5.村镇公园建设,共涉及2个项目(镇级公园、村级广场绿地),已全部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完成年度投资10928.2万元,年度投资完成率120.1%

6.田园综合体建设行动,共涉及4个项目(沂源县燕崖镇公园化田园综合体项目、沂源县中庄镇青龙峪公园化田园综合体项目、沂源县南鲁山镇水磨人家公园化田园综合体项目、沂源县悦庄镇公园化田园综合体项目),已全部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完成年度投资16236.7万元,年度投资完成率100%

7.生态修复行动,共涉及1个项目(造林绿化提升工程),已全部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完成年度投资325.5万元,完成年度投资率100%

8.村庄绿化行动,涉及1个项目(争创市级森林镇、森林村),各项绿化工作已全部完成完成年度投资3100万元,年度投资完成率119.4%

9.文化体育提升行动,共涉及8个项目(儿童乐园改造提升、牛郎织女景区一期项目、朱彦夫党性教育基地一期项目、城市文化会客厅项目、全市100“5+N”升级版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项目、全市建设10家城市书房项目、全市新建改造200座旅游厕所项目、全市打造40个书香淄博阅读吧项目),已全部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完成年度投资36399万元,年度投资完成160.4%

四、责任分工

1、城市公园绿地建设行动。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历山街道。

2、城市绿道建设行动。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3、河湖水系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经济开发区。

4、郊野公园建设行动。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5、村镇公园建设行动。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镇办。

6、田园综合体建设行动。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镇办。

7、生态修复行动。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8、村庄绿化行动。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各镇办。

9、文化体育提升行动。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教育和体育局,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五、后续举措

(一)做好年度收尾工作

继续加力压茬推进确保年度目标建设任务高标准、高质量按期完成同时,对2022年31个全域公园城市建设项目提前部署谋划,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列出时间节点,确保明年我县全域公园城市建设“大见成效”,全面展现生态沂源的全新姿态,让全县人民在高质量发展中享受更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抓运营管护,强化制度管理。按照“必须做到建成使用一个管理维护到位一个。要建立制度、机制,定期巡察督促,不能让公园建设管理被群众诟病,做到好事办好”的要求,加强和完善新建、已建公园管理维护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小型公园“园长制”,切实将公园管理落到实处。

强化宣传引导。优化公园城市品牌内涵,着力打造公园城市的网红场景,形成品牌影响力、人气聚集地。充分应用各类媒体资源,及时宣传公园城市建设理念,发掘各类公园先进典型,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公园城市建设的积极性。组织开展公园式单位、公园式村庄(社区)、公园式企业的评选活动,汇聚形成推进公园城市建设的强大合力。

(四)提升管养水平。坚持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着力打造精品工程、示范工程,加快建成后各类公园绿地的精细养护管理,确保全部达到一级养护标准要求,同时,以人民所需为工作导向,完善公园内各类服务设施,加强巡查维护,提高公园的综合实用和便民服务功能,倡树先进典型,提高群众的认同感和获得感。

六、监督方式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牵头抓总,建立完善调度督导通报考核奖惩机制,倒逼工作落实。“十大行动”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严格按照任务分工,进一步细化措施,全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县公园办:0533-2926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