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分解细化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任务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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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750892802W/2020-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6-08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关于分解细化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任务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任务目标和责任分工,确保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淄政办字〔2019〕105号)、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源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源政办发〔2020〕38号)等文件要求,现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请各责任单位对照任务分工,认真抓好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夯实组织基础。各牵头部门、责任单位要成立工作专班,落实分管领导和承办科室、工作专项联系人,并根据任务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工作方案;要设立专职监督员、宣传员、引导员,并制度上墙,全面公示。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各负其责、分工协作、综合施策,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积极协调和指导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推动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目标落实。
三、加强督导考核。各牵头部门要建立完善考评督查体系,做好对各自行业领域范围内的督查考核工作。县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组织检查考评,及时通报情况,分析问题不足,统筹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考评情况将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和文明镇(街道)和文明单位创建考核指标体系。对不按要求实施垃圾分类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在媒体曝光;对履职缺位、工作不力的,按相关程序上报实施问责。
附件:沂源县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任务分解表
沂源县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8日
附件
沂源县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
项目 |
主要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体制机制建设 |
1.编制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制定出台配套制度文件。 |
领导小组办公室 |
年底前 |
2.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成立工作专班,落实分管领导和承办科室、工作专项联系人。 |
4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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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考核制度并有效执行。 |
6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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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构建垃圾分类数据统计制度,健全垃圾分类统计指标体系,及时掌握各类垃圾的收运量和流向,提高垃圾分类统计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
6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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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设立专职监督员、宣传员、引导员,并制度上墙,全面公示;建立垃圾分类管理台账,对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情况做好登记,按要求报送相关数据;各牵头部门建立考核制度并有效执行。 |
各相关单位 |
6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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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制定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方案并贯彻落实,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核准、备案)及概算、立项审批等,积极争取国家对生活垃圾分类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
县发展改革局 |
实时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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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建立稳定持续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 |
县财政局 |
6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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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开展“限塑令”监督检查,倡导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标准实施产品包装。 |
县市场监管局 |
实时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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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涉及专用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
县交警大队 |
实时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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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组织动员体系 |
1.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实施。 |
各镇办、各相关单位 |
6月开始 |
2.积极组织志愿者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
6月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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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展入户宣传,引导居民积极参与。 |
6月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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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立垃圾分类奖惩榜、公示榜等激励督促制度。 |
实时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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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主要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3 |
宣传工作 |
1.组织主流媒体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每月至少1次,并制定宣传台账。将宣传工作纳入对各单位宣传及文明创建工作考核。 |
县委宣传部 (文明办) |
6月开始 |
2.利用移动户外电子屏、固定宣传栏等载体,刊播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广告,多维度营造浓厚的生活垃圾分类社会氛围,积极引导市民主动参与垃圾分类。每月提供3个不同点位的宣传照片,注明宣传主题、具体位置。 |
6月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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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垃圾分类宣传常态化机制,在村居、企业、社区等开展以垃圾分类为主题的公益宣传、知识辅导、主题讲座等公益活动。每月1次,每月提供相关活动照片2张,每张照片注明活动名称、活动时间、活动地点。 |
6月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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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组织各级团组织及志愿者队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鼓励和引导青少年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
团县委 |
6月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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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对各级工会工作考核,定期开展工会进企业、进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 |
县总工会 |
6月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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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组织动员巾帼志愿者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把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美在家庭”创建工作。 |
县妇联 |
6月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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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指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
县民政局 |
6月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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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在公共交通枢纽、公共交通车辆和出租客运汽车上大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
县交通运输局 |
6月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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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示范片区建设 |
1.确定辖区内各垃圾收集站点的选址,分类垃圾桶(箱)设置点地面硬化处理,周围环境干净。 |
各镇、街道 |
南麻街道、石桥镇年底前实现全覆盖,其余10个镇办各完成2个样板村;2021年全县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
2.实行镇办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党员包户的三级联动模式,并在各村内配备垃圾分类专职宣传员和引导员,确保各类垃圾分类投放,无混投、混放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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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村内醒目位置广泛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牌,悬挂条幅标语等,形成浓厚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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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立基础台账,内容包括: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责任主体;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作业形式、作业时间等;各类垃圾的数量、分类准确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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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中转、运输、末端处置项目设施设备的用地,做好终端选址指导服务工作。 |
县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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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主要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5 |
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
1.建立校园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
县教育和体育局 |
6月底前 |
2.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标语等,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 |
6月—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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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取动画等多种形式将生活垃圾分类融入课堂教学。 |
6月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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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落实学校生活垃圾分类专项经费。 |
6月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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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有害垃圾监管 |
1.制定针对有害垃圾收集、暂存、运输及处置的方案。 |
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 |
6月 |
2.合理规划建设各镇办有害垃圾收集和临时贮存场所。 |
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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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规划建设有害垃圾中转运输和收集暂存点。 |
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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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既有住宅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 |
1.既有住宅小区管理人积极配合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规范做好收集点的选址工作。 |
县住房城乡 建设局 |
6月—12月 |
2.设立密闭式建筑垃圾、大件垃圾等收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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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类垃圾桶(箱)设置点地面硬化处理,周围环境干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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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小区显著位置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设施(宣传栏、公示牌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和分类常识宣传,提高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分类准确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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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物业服务企业等管理人组织垃圾分类知识培训,物业管理人员熟练掌握垃圾分类基本知识,保洁人员分类意识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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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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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主要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8 |
新建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 |
1.依申请核验的新建房地产项目按照规划设计要求,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设立密闭式建筑垃圾、大件垃圾等收集点。 |
县住房城乡 建设局 |
实时推进 |
2.依申请核验的新建房地产项目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淄政办字〔2019〕105号)要求设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设施,有条件的增加厨余垃圾收集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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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依申请核验的新建房地产项目分类垃圾桶摆放整齐,分类标识清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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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承担建设工地生活垃圾分类落实督查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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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建设(包括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分类垃圾放置点、垃圾分类专题宣传栏等)的规划和审批。 |
县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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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生态机制肥推广工作 |
1.出台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生态有机肥料推广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年度目标,明确任务清单。 |
县农业农村局 |
6月—12月 |
2.领导机构健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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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召开县级动员会或推进会议(至少 1 次),发挥好村党组织作用,多方位、多形式、常态化宣传,倡议书、宣传画等宣传用品发放到户,垃圾分类方法、政策宣传、考核制度上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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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
1.制定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 |
县商务局 |
6月—12月 |
2.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定期到社区(村)、机关事业单位等上门从事可回收物回收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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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定期上门从事可回收物回收业务,社区(村)、机关事业单位覆盖率达5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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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积极创建省级再生资源示范产业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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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设“互联网+”回收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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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主要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1 |
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
1.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设施(宣传栏、公示牌等)。 |
县卫生健康局 |
6月—12月 |
2.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力度,组织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各种宣传、培训以及会议通知、签到表、照片、报道信息等存档资料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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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办公楼宇内配备垃圾分类设施并按要求投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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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分类管理,严禁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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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爱国卫生运动相关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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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
1.对全县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部署,制定垃圾分类计划,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议,出台相关制度。 |
县机关事务局 |
6月—12月 |
2.督促公共机构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管理和约束。公共机构或物业公司能够按照垃圾分类要求对本区域、本部门单位产生的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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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共机构或物业公司在本区域、本部门单位配备办公楼宇内垃圾分类设施,并配备宣传手册等材料;从业人员能够按照垃圾分类要求正确投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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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共机构定期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通过志愿服务、“双报到”、参与文明创建活动等形式,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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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设施(宣传栏、公示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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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厨余、其他及相关专业垃圾工作 |
1.督促洁源、国源公司配置统一标识的分类收集设施、分类运输车辆;已购置的应按照国家标准统一更换标识。 |
县综合行政 执法局 |
6月—12月 |
2.城区道路两侧现有果皮箱全部按照“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更换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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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有焚烧、餐厨等末端处理设施,或与有资质的焚烧、餐厨等企业签订处置协议,建立有效处置渠道;建立并完善各项垃圾分类统计台账,详细记录每日垃圾收运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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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积极开展相关专业垃圾(废弃木材、大件垃圾等)收集、处置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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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小型垃圾转运站、压缩站等操作规范,群众无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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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主要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4 |
工业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
1.对工业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部署,制定垃圾分类计划,组织工作推进会议,出台相关制度。 |
县工业和 信息化局 |
6月—12月 |
2.配备办公楼宇内垃圾分类设施,并配备宣传手册等材料,从业人员能够按照垃圾分类要求正确投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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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设施(宣传栏、公示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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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旅游景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
1.配备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设置宣传栏、公示牌等,引导游区人员按照垃圾分类要求正确投放。 |
县文化和 旅游局 |
6月—12月 |
2.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旅游星级饭店创建评定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