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关于2025年7-12月份全县污水处理费征收情况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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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750892802W/2026-5565589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1-13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1号)、《淄博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淄政字〔2021〕4号相关规定,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将2025年7-12月份全县污水处理费征收情况公示如下:
2025年7-12月份,我县共征收污水处理费 987.22571万元。按照《关于继续执行源发改发(2021)160号文件的通知》源发改价格〔2024〕43号规定,居民用水执行价格:1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执行价格:1.2元/立方米;自备水源用水价格:1.4元/立方米。
特此公示。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