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标题: 关于2024年1-6月份全县污水处理费征收情况的公示
索引号: 11370323750892802W/2024-545805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7-01 发布机构: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2024年1-6月份全县污水处理费征收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7-01
  • 字号:
  • |
  • 打印

关于2024年1-6月份全县污水处理费

征收情况的公示

 

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1号)、《淄博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淄政字〔2021〕4号相关规定,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将2024年1-6月份全县污水处理费征收情况公示如下:

2024年1-6月份,我县共征收污水处理费9652319.4元。按照《关于公布城区供水价格的通知》(源发改发)〔2021〕160号规定,居民用水执行价格:1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执行价格:1.2元/立方米;自备水源用水价格:1.4元/立方米。

特此公示。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