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标题: 【文稿解读】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3750892802W/2023-5335411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24 发布机构: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文稿解读】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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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解读】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起草背景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按照上级要求,聚焦城市管理重点工作,真实规范统计数据,编制发布《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主要内容

1.加强主动公开。2022年度,我局通过各级媒体及“沂源城市管理”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平台发布信息415篇。公开内容主要包括城市管理工作动态与信息等,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及时发布我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2.加强执法公示。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领域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和行政处罚结果,2022年度公开行政处罚12条。2022年度行政处罚结案总计408件,其中,简易程序172件、一般程序136件。2022年,我局共收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9件,其中人大建议4件,政协提5件,主要涉及城市管理、智慧停车、公厕和公园建设等方面。我局承办的9件都已办理完成。

3.加强组织领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调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分工协作机制,明确由一把手牵头抓,班子成员配合抓,各自负责分管领域的政务公开工。同时,建立由局办公室收集汇总各类公开信息,报分管领导审阅通过后,由专人负责上传至网站后台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机制。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不够全面和广泛等。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升业务水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做到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及时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