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印发《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源执法字〔2021〕38号

 

局机关,执法大队、城市管理中心、城乡环境中心:

现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829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

 

进一步改善县城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市民文明程度,加快城市化进程,按照县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任务目标

以《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为基本遵循,以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为基本工作方法,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行动,抓好城市管理领域创建卫生县城的各项工作,聚焦解决城乡环境中的脏乱差和各类扬尘污染问题,确保城市管理领域内创城工作落实到位。

二、工作重点

(一)持续规范市容秩序。坚决依法取缔各类流动摊贩乱摆摊点、马路市场、店外经营,彻底治理“十乱”(乱贴乱画、乱泼乱倒、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停乱放)等突出问题。规范停车秩序,机动车、非机动车划线停放。规范商铺户外门头广告牌匾,对店铺、楼体内外、墙壁、门窗、箱体、电线杆等重点部位的各类违规广告进行全面清理,无落地广告牌。

(二)加大环卫保洁力度。主次干道保洁达到“六无四净”,要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废品收购点等为重点,彻底清理各类卫生死角,无垃圾积存,无杂物乱堆乱放。完善垃圾中转站、果皮箱、垃圾桶等各类环卫设施,并全面清洗到位,垃圾日产日清、密闭清运;对破旧损坏的,及时整治整修;垃圾桶加盖密闭,不渗不漏,垃圾日产日清;垃圾中转站和公厕内常态化保洁,定时消杀。

(三)提升市政设施水平。城区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路面平整无破损无坑凹;排水设施通畅,各类井盖齐全,无污水外溢、道路积水等现象;主次道路照明设施完善,亮灯率达到100%。

(四)狠抓园林绿地养护。在抓好公园绿地日常卫生保洁的基础上,加快裸露土地整治力度,无黄土裸露现象;绿化带无缺株断垄、行道树无缺株、死株、枯枝,公园广场内各类设施要确保正常使用;绿化带、行道树上无乱挂乱晒衣物及其他物品,公园水系内无漂浮物,在公园广场设置数量充足的健康教育宣传设施。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6月)。成立全局创城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明确各科室、单位职责分工,提出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广泛宣传,层层动员,营造创城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7月—9月)。严格对照《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实行党组成员包网格责任制,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开展整治行动,切实解决卫生管理较差、清扫保洁不及时等突出问题,确保达到国家卫生县城标准要求。

(三)迎接暗访阶段(2021年10月—12月)。按照国家卫生县城暗访标准要求,进一步组织落实整改工作,巩固专项整治和重点工作成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全面检查各项工作指标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完善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的各项制度措施,全面提高城市管理质量,确保顺利通过暗访。

(四)长效管理阶段(2022年6月—12月)。根据省爱卫会反馈情况,全面进行整改,不断巩固夯实创建工作基础,定期检查督导,夯实基础,形成创建国家卫生县城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我县创城成功。

(五)迎检抽查阶段(2022年6月—12月)。制定迎检工作方案,充分做好迎接国家爱卫办抽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抽查暗访工作顺利通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城的各项工作,整治办、局办公室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加快向前推进。

(二)加大工作力度。各责任单位要围绕工作重点,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做到定人、定责、定任务、定目标、定时限、定奖惩,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健全完善问题工作台帐,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工作责任全覆盖、管理无盲区、创建无死角对暂时无法整改的问题要进行跟踪督办,直至问题整改到位。

(三)严格责任追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原则,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坚持一线发现问题、一线解决问题,严禁消极懈怠、推诿扯皮,创城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与个人的评先树优、干部使用、职称评定等相挂钩,对在工作推动和整改落实中推诿敷衍、工作不力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责任。

(四)强化宣传引导。在城区主要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置一定数量的创建广告和宣传标语,动员全民参与,增强群众卫生意识和环保意识,引导群众树立讲卫生、爱清洁、爱环境的良好风尚,营造创建卫生县城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王  锋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唐传福  党组成员、副局长、四级高级主办

             张发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执法大队大队长

             宋以健  党组成员、城市管理中心主任

             周玉峰  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主办

             秦贞君  党组成员、城乡环境中心副主任

成  员:赵  刚  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齐玉山  执法大队副科级干部

            吴敬军  执法大队副科级干部

           朱传利  城市管理中心副主任

           李化壮  城市管理中心副主任

           崔太亮  城乡环境中心副主任

           张庆国  城乡环境中心副主任

           齐山城  城乡环境中心副科级干部

           郑功伟  执法大队副科级干部、法制科科长

           唐守义  执法大队副科级干部、整治办负责人

           白先方  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办公室主任

           郑述强  城市管理中心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

           唐寿学  工会专职副主席、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林  庆  督查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城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周玉峰兼任办公室主任,唐守义、林庆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