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服务指南】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时间:2024-01-02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

 

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政策解读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部门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部门重要会议、活动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公开形式 

本机关主要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县政府网站网址为 http://www.yiyuan.gov.cn。 

本机关还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和微博微信及其他互联网政务新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见《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职责范围内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1.书面提交申请。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书面填写《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县政府网站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可向本机关当面递交《申请表》,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寄送《申请表》,寄送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通过政府网站提交申请。县政府网站(www.yiyuan.gov.cn)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本单位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单位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4.收费标准

具体标准按照《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有关规定执行。

5.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设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沂源县荆山路139号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0533-2920516  2923685

传  真:0533-2920516

电子信箱:yiyuanzhxzzfj@zb.shandong.cn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为: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沂源县荆山路139号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0533-2920516

传  真:0533-2920516

电子信箱:yiyuanzhxzzfj@zb.shandong.cn。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振兴路61号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3241369

传  真:3241418

电子信箱:yyxdsjzx@zb.shandong.cn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振兴路61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100

联系电话:0533-3241369

电子信箱:yyxdsjzx@zb.shandong.cn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鲁山路89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100

联系电话:0533-3259239

 

附件: 1.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pdf

        2.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docx

        3.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4.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图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4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地址:沂源县荆山路139号;邮编:256100;电话:2920516;邮箱:yiyuanzhxzzf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聚焦城市管理重点工作,进一步健全城市管理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程序,不断深化公开内容,提高城市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内容

2023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5条,其中,机构职能2条,政策法规9条,部门会议及解读17条,规划计划2条,污染防治17条,建议提案办理22条,财政信息4条,管理和服务公开69条,“双随机、一公开”12条;政务公开组织领导4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政务公开培训2条,政务公开工作推进7条,法制建设专栏6条。

2023年,通过各类新媒体公开信息361条。其中,大众日报、山东商报·速豹新闻、博览新闻、海报新闻、淄博学习平台等省市级媒体客户端刊发信息63篇,在淄博城市管理公众号推送信息39篇,在沂源融媒、掌上沂源等县级媒体推送视频、信息37篇,沂源政务信息采用信息12篇,在沂源城市管理公众号推送信息136篇,视频号、抖音号推送视频74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收到依申请公开3件,申请人为自然人,已按照规范格式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答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相比较去年,依申请公开数量有所增加。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要求,对机构职能、部门文件会议、相关解读、规划计划、财务等信息进行公开,并明确责任科室,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顺利推进。及时更新调整领导信息、机构职能等事项,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由主要负责人领导,分管负责人负责,办公室承办具体任务,其他科室协助办理的工作层级,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脱敏,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成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的要求,在县政府网站规范设置信息公开栏目,安排专人加强日常监管和维护,做好信息发布审核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充分利用各类新媒体平台,在省市县各级媒体、“沂源城市管理”微信公众号,多形式、多角度发布城市管理工作信息,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主要负责同志对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各科室确定一名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不断细化分解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构建上下联动的政务公开工作网络体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推进。强化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培训,积极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议,定期组织相关科室进行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2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

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 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 申 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 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 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 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 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有待提高,主动公开意识较为薄弱。二是政务公开信息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政策文件存在解读不及时、不规范。

(二)改进情况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质量与效果。二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健全完善监督保障措施考核办法,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从制度上保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运行。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做到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收取政府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3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共收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0件,其中人大建议5件,政协提15件,主要涉及加快推进西部新城城市公园、文体活动场所、加快城西污水管网建设等方面。我局承办的20件都已办理完成。

(三)创新实践工作情况

我局采取多样化政务公开方式,通过沂源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政府开放日活动、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等多种方式公开本单位重大活动以及重要会议,及时宣传重要政策措施。

(四)《2023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2023年按照上级文件的有关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建立各项信息公开专栏,及时更新网站政务信息,形式更加多样化地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五)其他事项及相关情况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20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和《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公布2022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地址:沂源县荆山路139号;邮编:256100;电话:2920516;邮箱yiyuanzhxzzf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健全城市管理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程序,不断深化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渠道不断拓展,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城市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提高,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内容  

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年新制作数量0。行政许可处理决定数量0;行政处罚处理决定数量408;政府集中采购采购项目数0,采购总金额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申请公开数量1,答复1条,申请人为自然人,已依规定公开,相比较去年,依申请公开数量有所减少,本年度,我局创新实施了更丰富的宣传方式和更严格的考核机制,对群众监督和申请公开工作提供了便利。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要求,对机构职能、部门文件会议、相关解读、规划计划、财务等信息进行公开,并明确责任科室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顺利推进。完善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政策解读制度、舆情回应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对法定职责、职责任务清单、权责清单等进行重新公开,对不涉密的部分一律统一公开,对因涉密原因不能公开予以说明并进行公开。结合日常巡查、互查、第三方检测,认真做好监测问题的反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提升工作效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实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自使用融公开工作平台以来,政务公开工作效率得到显著提升,对各类文件公开信息的分类和审阅,也极大的便利了群众更好地了解工作和信息。二是依托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由局办公室收集汇总各类公开信息,报分管领导审阅通过,由专人负责上传网站后台,不断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机制。三是依托政务新媒体沂源城市管理微信公众号,及时转载、发布工作最新动态。四依托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的政务公开体验区,通过网络与实体两种渠道为群众提供各项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政府信息监督保障机制,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局各科室是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的直接主体,起到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局牵头科室是协调综合部门,起到查漏补缺的作用,对发现的政务公开的问题和错误及时进行纠正。对县大数据中心发现督导的问题,及时组织进行整改落实反馈,做到立查立改,边查边改。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8

行政强制

14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22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 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 度办理 结果

()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 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 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不 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 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 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 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 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 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 其他

0

0

0

0

0

0

0

()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不够全面和广泛等。

(二)改进情况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政策文件发布、部门会议召开三日内,将有关内容及时上传政务官网,并配以图文、专家解读等解读形式。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与城管执法等具体工作结合起来。二是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定期进行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交流,确保各科室工作人员能将各自负责的业务与政务公开密切结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收取政府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2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共收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9件,其中人大建议4件,政协提5件,主要涉及城市管理、智慧停车、公厕和公园建设等方面。我局承办的9件都已办理完成。

(三)创新实践工作情况

创新使用微信公众号和抖音等自媒体方式宣传,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工作模式。

(四)《2022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严格按照每月《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完成工作任务,每月向政务公开在行动平台投稿2篇,按时编制完成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政务公开年报等信息。

(五)其他事项及相关情况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120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9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指南》要求,结合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2021年度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如下。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11日始,至20211231日止。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需要查询报告中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或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的,请与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沂源县荆山路139;邮政编码:256100;电话0533—2920516传真:0533—2920516电子邮箱:yiyuanzhxzzf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对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等政策文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按时更新政务信息,丰富创新公开形式,以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利民为工作目标,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升规范度、再上新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通过沂源县政府网站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站点公开政府信息169发布城市管理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政务信息24条,政府会议信息13条,政务公开培训情况3条,并解读重要政策文件6条,解读会议精神2条。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更新调整政策法规、人事调动等信息,让群众获知我局的政府公开信息。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执法工作的透明度,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收到申请公开信息2件,主要内容涉及执法领域,全部按时按规办理完成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印发《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责任科室、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推动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机制,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顺利推进。二是完善规章制度。完善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政策解读制度、舆情回应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为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提供了制度支撑。三是强化监测反馈。结合日常巡查、互查、第三方检测,认真做好监测问题的反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提升工作效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实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依托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由局办公室收集汇总各类公开信息,报分管领导审阅通过,由专人负责上传网站后台,不断完善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机制。二是依托政务新媒体沂源城市管理微信公众号,及时转载、发布工作最新动态。三是依托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的政务公开体验区,通过网络与实体两种渠道为群众提供各项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组织领导。局主要负责同志坚持亲自调研谋划、安排部署、督促落实,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抓好分管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确立了办公室牵头,各局属单位、机关科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合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4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1年我局牢牢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通过广泛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和综合行政执法的便民实效,取得了良好效果,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人员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不够全面和广泛;三是公开的形式、内容和时效性需要进一步细化和提高

(二)改进措施

1.在政策文件发布、部门会议召开三日内,将有关内容及时上传政务官网,并配以图文、专家解读等解读形式。

2.定期进行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交流,确保各科室工作人员能将各自负责的业务与政务公开密切结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1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严格按照每月《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完成工作任务,每月向政务公开在行动平台投稿2篇,按时编制完成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政务公开年报等信息。

(三)政协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局收到政协提案办理11件,已全部按时办理公开完成

(四)创新举措及相关情况

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域公园城市政府开放日活动1次。

(五)其他事项及相关情况

  附件: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6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2020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2020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源政办字〔2020〕89号)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健全城市管理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程序,不断深化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渠道不断拓展,城市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提高,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内容

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年新制作数量0。行政许可处理决定数量610 ;行政处罚处理决定数量2243;政府集中采购采购项目数0,采购总金额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要求,对机构职能、部门文件会议、相关解读、规划计划、财务等信息进行公开,并根据变化随时调整更新。对法定职责、职责任务清单、权责清单等进行重新公开,对不涉密的部分一律统一公开,对因涉密原因不能公开予以说明并进行公开。对局领导分工进行及时更新,确保做到职责清晰,分工明确。根据单位发文、召开会议及内容性质对相关文件进行公开,对符合要求的文件会议进行解读,对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密切相关领域保证解读的基础上,确保解读率,并且做到原文与解读相互关联。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充分发挥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的平台作用,2020年年底,配合全市新政务公开平台使用,及时新建目录、将数据从老平台迁移至新平台,在县政府的指导下实现了新老平台的平稳过渡,政务公开目录、内容等更加健全完善,及时发布完善机构职能、领导分工、政府文件、部门文件、重点领域公开、执法结果等信息,确保应当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建立“谁提供、谁发布、谁负责”的工作机制,要求对平台内容及时更新补充完善。对县政府要求和文件进行落实。县局抽调专门人员进行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对平台建设和信息发布进行对对接、反馈和督促,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到位。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政府信息监督保障机制,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局各科室是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的直接主体,起到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局牵头科室是协调综合部门,起到查漏补缺的作用,对发现的政务公开的问题和错误及时进行纠正。对县大数据中心发现督导的问题,及时组织进行整改落实反馈,做到立查立改,边查边改。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共收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0件,其中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18件,主要涉及城市管理、便民市场、停车场的监管、处置和执法等方面。我局承办的20件都已办理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0 

61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57

0 

2243

行政强制

27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3

 4

 3

1

 0

2

 6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取得一些成绩,但仍存在薄弱环节,比如学习《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不够全面、业务知识掌握还不够牢固;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够重视,公开信息报送不够及时、主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完善,特别是因公安工作信息内容敏感且大部分涉密,公开程度受限等。

2021年,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按照《条例》和县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完成新信息公开网站信息迁移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做好信息公开专栏各栏目的信息编辑上报及发布工作;积极通过新闻媒体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强化对专职工作人员尤其是各单位信息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同时,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城市管理工作,接受群众监督评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2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始,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从沂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yuan.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


   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年新制作数量0。行政许可处理决定数量793;行政处罚处理决定数量366;政府集中采购采购项目数量1,采购总金额3800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无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亲自审定每一个对外公布信息。同时组织机关和下属单位全体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使得全系统同志进一步认识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配备专职人员2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限制度,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发生变化或失效的已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更新。


  二是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使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单位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进一步规范有序。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共收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8件,其中人大建议5件,政协提13件,主要涉及城市管理、便民市场、停车场的监管、处置和执法等方面。我局承办的18件都已办理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6 

增507 

 79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0 

增296 

366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380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3

0 

0 

 4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等。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与城管执法等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二是以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宗旨,提升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全面强化局网站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重要抓好网上查询、网上搜索等服务功能的完善。三是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同时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25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将在沂源县政府网站上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县综合执法局办公室,电子邮箱:yiyuanzhxzzfj@zb.shandong.cn,联系电话:2920516。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向社会公布2018年沂源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统计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配备专职人员2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亲自审定每一个对外公布信息。同时组织机关和下属单位全体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使得全系统同志进一步认识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
  (二)不断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限制度,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发生变化或失效的已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更新。
  二是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使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单位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进一步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8年公开信息一共有72条,主要包括相关法规文件、公示公告、人大、政协建议和提案等内容。
    一是认真做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按照《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标准及保障方案》的有关要求,对相关栏目及时充实更新,加强信息管理。对网站中的固定类栏目,内容变更后24小时内进行更新,其他信息随时加载更新,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二是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为方便群众办事,我局还设立了公示栏、岗位职责监督栏,公开工作人员及其工作职权、职责,公布我局服务承诺和政务公开内容,凡事关干部群众切身利益、事关行政执法政务活动,不涉及保密范围内的都实行了上墙公示,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情况。
  四、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依法、准确、全面、及时和合理,既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又有利于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同时对相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今年未发生一起泄密事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等。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与城管执法等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二是以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宗旨,提升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全面强化局网站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重要抓好网上查询、网上搜索等服务功能的完善。三是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同时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019年3月22日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将在沂源县政府网站上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县综合执法局办公室,电子邮箱:yiyuanzhxzzfj@zb.shandong.cn,联系电话:3257990。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向社会公布2017年沂源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统计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配备专职人员2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亲自审定每一个对外公布信息。同时组织机关和下属单位全体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使得全系统同志进一步认识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

  (二)不断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编制了《沂源县执法局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制定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并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考核监督制度。

  二是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限制度,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发生变化或失效的已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更新。

  三是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使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单位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进一步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7年公开信息一共有15条,主要包括机构设置、相关法规条文、工作简报等内容,其中,人大、政协建议和提案的办理结果尚未公开。

  一是认真做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按照《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标准及保障方案》的有关要求,对相关的频道和栏目及时充实更新,加强信息管理。对网站中机构概况、单位职责、机构设置、领导分工等固定类栏目,内容变更后24小时内进行更新,其他信息随时加载更新,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按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二是充分发挥部门网站的信息公开平台作用。依托市城管执法局网站执法动态、新闻中心等相关栏目,重点加强了对外宣传、政务公开和部门业务平台建设,建立起了网上“一站式”服务平台,提高政务公开度,全心全意地为全县人民服务。

  三是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为方便群众办事,我局还设立了公示栏、岗位职责监督栏,公开工作人员及其工作职权、职责,公布我局服务承诺和政务公开内容,凡事关干部群众切身利益、事关行政执法政务活动,不涉及保密范围内的都实行了上墙公示,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情况。

  四、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依法、准确、全面、及时和合理,既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又有利于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同时对相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今年未发生一起泄密事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等。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与城管执法等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二是以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宗旨,提升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全面强化局网站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重要抓好网上查询、网上搜索等服务功能的完善。三是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同时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018年326

 


县城管执法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7-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