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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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750892802W/2024-543245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3-12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强化随机抽查制度落实,不断提高抽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实现执法部门运用随机抽查监管的方式进行常态化日常监管。根据《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要求,着力提高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抽查计划并印发你们:
一、工作目标
完善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全流程整合各业务条线双随机抽查工作,做到“应联尽联”,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要科学合理制定随机抽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抽查事项名称、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覆盖率等,及时将检查通知或计划送局法制科备案,健全完善“一单两库”,严格依照计划开展工作,对于重点检查内容和全面检查内容,每年不少于1次,检查覆盖率100%,抽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统筹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依据上级的工作安排,结合本地实际与工作需求,统筹制定本地2024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抽查工作计划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合理统筹任务占比。2024年及时完成抽查工作计划的制定、上报和公示,以确保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开展抽查检查。需调整年度抽查计划的,要严格按照规范化要求,履行相关工作程序,调整后的年度抽查工作计划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严格按照程序实施随机抽查检查。根据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安排,科学合理地组织实施抽查检查,对每次抽查制定的工作方案,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根据所涉及到的抽查对象范围和检查事项,通过山东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严格执行市容市貌管理规定,落实监管责任,履行事中事后监管,稳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
(三)提高抽查检查的精准性和结果的公示与运用。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以智慧监管平台为支撑,以市场监管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大数据分析和信用分类监管为手段,积极探索提高随机抽查问题发现率的有效途径和工作机制,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精准性和震慑力。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县局对抽查检查情况、结果录入情况进行统计,并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四)明确职能职责。各科室、中队要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见附件),及时动态更新检查对象名录库,确保抽查基数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根据各科室、中队职责严格认真做好检查,对有问题者及时做出处理;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各单位人员变动情况进行动态更新,由法制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全县城市管理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抽查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全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完善执法制度,规范程序,健全档案。要严格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对同一监管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避免任性执法、执法扰民。抽查的发起、随机抽取过程、检查结果运用等要做到档案齐全,全程留痕,主动接受监督。
(三)强化督导检查。加大对各科室、中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通过开会调度、定期深入基层督导调研,查找问题不足,督促整改落实,确保工作扎实推进。
(四)注重情况反馈。各科室、各所要根据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及时报送“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对抽查中遇到的问题及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应及时反馈县局。
联系电话:0533-2923856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