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标题: 关于印发《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23750892802W/2021-517366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6-28 发布机构: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印发《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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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局机关、执法大队、城市管理中心、城乡环境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优化营商环境,根据《2021年度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要求,着力提高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抽查计划:

一、目标任务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性,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要科学合理制定随机抽查年度工作计划,依据自身监管职责,结合监管重点、风险点、行业领域和政府工作要求等,本着营造优良、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发起检查任务。要及时将检查通知或计划送局法制科备案,并以此作为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中发起检查任务和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的依据。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对照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覆盖率等,健全完善“一单两库”,严格依照计划开展工作,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二、抽查时间

随机抽取检查单位名单,于121日前完成检查,于121日报送检查情况报告及执法案卷材料。

三、抽查内容

1、对商户是否越门出摊、占道堆物作业、堆放物料进行检查。

2、对商户户外广告是否审批广告破损、褪色等检查。

3、对餐饮店油烟净化设施是否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正常使用进行检查。

4、对城市建成区路灯的养护维修检查

5、对单位附属绿地规划建设检查及城市植物病虫害检查。

四、抽查流程

1、各科室、大队要及时调整检查对象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录入;综合考虑执法队伍实际、内部职能划分、执法人员种类等因素,将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全部录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对“两库”实施动态管理。每次行政检查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2、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各科室、大队要按照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充分考虑工作实际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科学合理地实施随机抽查检查,可以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抽查计划有调整的要严格履行相关工作程序,不得随意更改。

3、科室、大队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应当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并在行政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统计好信息,填写检查情况表,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并及时报法制科备案

要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有动态调整的,调整后的信息于5个工作日内报局法制科公示。

五、法律依据

《淄博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淄博市户外广告设置和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条例》、《淄博市城市绿化条例》等等。

六、工作要求

局法制科负责抽查工作(含上级部门发起抽查计划)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要坚持“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原则,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严格按照规定的实现和要求完成抽查工作。同时要搞好沟通配合,要加强与其他各部门之间的联络沟通,有需要联合抽查的互相配合,形成合力,推进工作落实。

附件:《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