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标题: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索引号: 11370323750892802W/2020-510657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12-24 发布机构: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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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局机关、执法大队、城市管理中心、城乡环境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优化营商环境,经征求意见,研究制定了《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统筹,强化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性,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要科学合理制定随机抽查年度工作计划,依据自身监管职责,结合监管重点、风险点、行业领域和政府工作要求等,本着营造优良、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发起检查任务。要及时将检查通知或计划送局法制科备案,并以此作为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中发起检查任务和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的依据。

二、工作任务

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对照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覆盖率等。

1、健全完善“一单两库”。各科室、大队要及时调整检查对象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录入;综合考虑执法队伍实际、内部职能划分、执法人员种类等因素,将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全部录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对“两库”实施动态管理。每次行政检查抽取的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2、严格依照计划开展工作,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各科室、大队要按照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充分考虑工作实际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科学合理地实施随机抽查检查。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可以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抽查计划有调整的要严格履行相关工作程序,不得随意更改。

3、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科室、大队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应当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并在行政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统计好信息,填写检查情况表,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并及时报法制科备案

要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有动态调整的,调整后的信息于5个工作日内报局法制科公示。

三、加强督导,落实到位

局法制科负责抽查工作(含上级部门发起抽查计划)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要坚持“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原则,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严格按照规定的实现和要求完成抽查工作。同时要搞好沟通配合,要加强与其他各部门之间的联络沟通,有需要联合抽查的互相配合,形成合力,推进工作落实。

 

 

附件:《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616

 

(此件主动公开)

 

 

 

 

序号

抽查类别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抽查比例及频次

检查时间

检查主体

1

市容市貌管理

越门出摊

沿街个体工商户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20%

1月—12

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占道堆物作业

沿街个体工商户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20%

堆放物料

沿街个体工商户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20%

城市建筑垃圾的处理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20%

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环卫处

城市污水处理、市政设施、城市园林绿化破损缺失等

县城主要街道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20%

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环卫处、园林局

2

户外广告管理

户外广告审批

沿街设置户外广告的业主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20%

4月—11

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户外广告破损、褪色等

沿街设置户外广告的业主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20%

3

餐饮油烟治理

油烟净化设施的安装

沿街餐饮店铺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20%

8月—10

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油烟净化设施的清洗

沿街餐饮店铺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20%

油烟净化设施的正常使用

沿街餐饮店铺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20%

城市生活垃圾及餐厨废弃物处置

沿街商铺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20%

3月—12

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环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