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光大绿色环保再生能源(沂源)有限公司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110kV电力并网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 ||
---|---|---|---|
索引号: | 11370323750892802W/2021-513113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3-08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公告,光大绿色环保再生能源(沂源)有限公司在公司组织召开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110kV电力并网工程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山东嘉誉测试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山东恒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等单位,并邀请3位专家。会议成立了竣工验收组,参会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监理单位和监测单位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的汇报,进行了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
经验收组认真讨论后一致认为:根据验收监测报告、资料查阅及现场踏勘检查,光大绿色环保再生能源(沂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110kV电力并网工程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的环保措施。根据验收期间的监测数据,验收监测期间环保措施运行总体有效,污染物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固废能够妥善处置;环境风险应急设施及应急预案完善。项目基本上具备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在按照验收意见完善相关要求后,可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现将3个项目工程的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1年3月8日至4月2日。
公示资料:见附件。
联系电话:0533-3287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