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 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13XC/2022-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1-26 发布机构: 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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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县住建局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顺利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将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县住建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1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县住建局坚决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补短板,强弱项,将政务公开工作纵深推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一)主动公开内容

全面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根据我局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情况,及时更新发布机关职能、机构设置、联系方式、领导信息等相关信息。紧密围绕市政工程建设、危房改造、住房保障、建筑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等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高效做好政务信息发布工作。2021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共20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县住建局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件共8起,主要内容为住房建设领域的相关信息,均依法依规及时答复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在建章立制上下足功夫,坚决落实,抓出成效。加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栏目建设,编制完善今年的部门信息公开指南,及时发布对应栏目。根据年度重点工作和实际情况,编制完善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提升目录内容规范性水平。将审定把关放在重要位置,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发布信息规范、准确、无错别字,提高信息发布质量,保证政府信息发布权威性、严肃性、规范性,同时做好保密工作,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敏感信息,不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坚定不移抓严抓细抓实,强化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定期发布信息,及时更新各栏目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在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强化责任分工,加快任务落实。每年举办2次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为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提供坚强保障。从工作机制、制度完善、人员配备上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995.1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务公开工作力量薄弱。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繁杂、涉及科室较多、业务范围较广,协调工作量大。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工作人员往往都是兼职,人少事多,疲于应付,难以保证政务公开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2.文件、会议解读质量有待提高。对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解读、对部门文件、规范性文件的解读质量不高,解读不及时,未能与正式文件同步发布。解读形式较为单一,缺乏新颖性、独特性、丰富性。

3.各科室之间配合力度不够。政务公开工作不仅是办公室分内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负责,调度收集汇总信息数据,而且与各科室紧密相关,大部分信息由各科室产生、制作。各科室之间沟通协调有待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县住建局不断对标先进,学习标杆,提高标准,看亮点,查不足,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目标导向”,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将政务公开工作迈向新台阶。主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放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上。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不断配强力量,明确分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保密制度、备案制度、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制度,并抓好落实,在建章立制、制度执行上下足功夫。

2.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充分发挥主观性、能动性、创造力,不断解放思想,创新思路。着力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大力提升解读材料质量,致力于提升解读形式内容丰富性,及时高效完成各项解读工作任务。

3.密切联系,形成合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的工程,需要各部门、各科室加以配合、团结一致。各单位、各科室之间要相互协作,认真对待,互通互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努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纵深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落实上级工作要点情况

2021年,沂源县住建局按照《2021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源政办字〔2021〕21号)相关要求,及时更新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不断健全部门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政府网站更新维护,做好信息日常发布工作。进一步健全机制,配强力量,将业务工作与政务工作公开工作有效衔接,大力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县住建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25件,比去年同比增加了66.7%,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3件,比去年增加了11件,政协委员提案12件,比去年减少了7.7%。人大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反映的问题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加强物业管理、完善小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建议提案7件,二是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品质建议提案11件,三是加强棚户区改造建议提案3件,四是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建议提案3件,加强建材、装饰装修材料的市场管理提案1件。这些意见和建议表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对住建领域工作关心与重视,充分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声和诉求。我局高度重视建议提案的答复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对建议提案答复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具体承办科室和人员。认真研究对策,积极采取切实可行举措,对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馈的问题,有效进行反馈回应,提高公众满意度,实现办复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