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服务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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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13XC/2020-204147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11-04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一、事项名称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
二、审批依据
1、《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2、《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三、办件类型:承诺件
四、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六、许可数量限制:无限制
七、是否收费:否
八、是否有中介机构:否
九、是否存在特别程序:否
十、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 沂源县鲁山路与瑞阳大道交叉路口东300米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住建局B09、B10、B11窗口
网上办理:淄博市住建局网上办事大厅
http://60.210.113.36:8006/ZiBoHuiYuanShenBao/Login.aspx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电话:0533-3618051
投诉电话:0533-3618013
十二、办理条件
1、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不少于8人(高级职称的2人);
2、工程技术、销售、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十三、申请材料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表》;
2、营业执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企业章程;
4、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
5、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经营、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符合规定数量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件或者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交纳凭证和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6、已竣工项目提供《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质量保证书》和《住房使用说明书》的相关执行情况报告;在建项目提供《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的相关执行情况报告;
7、项目所在地开发主管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投诉率、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证明、无违法违规开发经营行为证明;
8、诚信承诺书。
十四、办理流程
1、企业提出申请;
2、主管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查;
3、审查通过后在住建局网站公示;
4、公示完成后予以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