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 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13XC/2025-550958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3-06 发布机构: 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2025-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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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抽查类别 抽查事项 抽查内容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检查方式 抽查比例及频次 检查时间 检查主体 参检单位 检查依据
1 对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对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的各项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房地产开发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抽查比例为企业的10%,每季度一次 1-12月 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沂源县自然资源局、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 1.《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条
2.《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七条
2 燃气安全检查 对校园用气安全检查 现场检查校园食堂、锅炉房等场所使用燃气是否符合要求条件和规范要求 全县学校或者供气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抽查比例为使用燃气学校的10%,每年抽查1次 1-12月 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沂源县教体局等相关部门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3 对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 对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 检查项目现场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及相关支付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平台录入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和管理情况,工人实名制考勤情况。 建筑业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抽查比例为企业的10%,每年抽查1次 1-12月 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六条、第二十八条
4 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检查 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检查 检查房地产经纪机构是否备案;市场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规范 房地产经纪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抽查比例为企业的10%,每年抽查1次 1-12月 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 《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