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 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系统内部“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事项清单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13XC/2025-550957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3-06 发布机构: 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系统内部“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2025-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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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抽查

类别

抽查事项

检查内容

检查对象

事项

类别

检查方式

抽查

比例

及频次

检查

时间

检查

主体

检查

依据

1

对建筑市场的监督检查

 

对建筑市场的监管检查

建设单位: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行为;施工企业: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超越资质承接业务行为。施工企业:检查项目负责人是否与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一致,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情况;监理企业:检查项目总监是否与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一致,项目总监在岗履职情况。

项目现场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3-12

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建筑法》第二十八条

2.《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六条

 

2

对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

对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

检查项目现场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及相关支付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平台录入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和管理情况,工人实名制考勤情况。

建筑业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3-12

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六条、第二十八条

 

3

对建筑业企业资质及招标代理机构事中事后行为的监督检查

对建筑业企业资质及招标代理机构事中事后行为的监督检查

1.建筑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合规情况。

2.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从业情况。

建筑业、工程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3-12

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4

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实施情况检查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实施情况的检查

检查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及参建单位市场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关于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的各项规定,对涉嫌违法行为依法开展调查

民用建筑节能单位、施工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3-12

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2.《山东省绿色建筑促进办法》

5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的监督检查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扬尘防治的检查

1.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工程实体质量和观感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2.对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3.对工程现场扬尘防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沂源县在建建筑工程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抽查比例、频次不设上限

3-12

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6

供热行业监督检查

供热行业监督检查

检查供热企事业单位是否符合规定标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生产设备运行维护情况,热源稳定供应情况,用热满意情况。

供热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

3-12

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山东省供热条例》第三十四条

7

城镇燃气行业监督检查

城镇燃气行业监督检查

城镇燃气行业安全

城镇燃气经营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

3-12

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8

对市政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

对市政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

市政工程建设质量安全

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抽查比例为企业的10%1

3-12

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9

对住房保障行为的监督检查

对住房保障行为的监督检查

住房保障行为

个人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抽查比例为2%1

3-12

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10

对建设单位移交的建设项目档案是否规范、完整、及时的检查

对建设单位移交的建设项目档案是否规范、完整、及时的检查

建设项目档案移交情况

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抽查比例为5%1

3-12

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第三条、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