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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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13XC/2024-543271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3-08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 |||||||||||
序号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抽查内容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抽查比例及频次 | 检查时间 | 检查主体 | 参检单位 | 检查依据 |
1 | 对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 对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的各项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 房地产开发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抽查比例为企业的10%,每季度一次 | 1-12月 | 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沂源县自然资源局、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 | 1.《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条 2.《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七条 |
2 | 燃气安全检查 | 对校园用气安全检查 | 现场检查校园食堂、锅炉房等场所使用燃气是否符合要求条件和规范要求 | 全县学校或者供气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抽查比例为使用燃气学校的10%,每年抽查1次 | 1-12月 | 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沂源县教体局等相关部门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