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盛新太、郑元江、韩克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老旧小区供暖管道进行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2016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以来,供暖设施改造一直是老旧小区改造的主要内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老旧小区是2000年12月31日前建成并投入使用的住宅项目,山东省将改造范围扩展到2005年底。建议中列举的东北麻小区、祥瑞园、绿苑小区、源泰花园、温泉家园、翡翠山居、怡东苑等小区均是2005年后建成的,因此无法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
自2021年11月3日《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修改以后,我县房地产开发用地出让前,住建部门会书面征求供暖专业经营单位供暖配套设施建设标准、投资来源、完成时限、产权归属、移交方式等意见。2022年6月,淄博市出台《淄博市新建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明确供暖设施交付标准为接入城市集中供暖(合同约定集中供暖的),并由供暖专营监督核实供暖设施的竣工验收和具备使用条件情况。
目前,我县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已经改造完成,再次进行供暖设施改造会造成重复投资、国有资产浪费等问题。
针对您的提议,我局将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上级政策要求,积极协调、加快解决。会同相关专营单位摸清我县需要暖气改造底数,并作为实施主体,申请使用发改部门的中央预算内资金,全力做好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保障。
感谢您对城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批评、建议和意见。
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