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埠下路侧污水渠环境治理,采取雨污分流排水体制的答复
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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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 宋忠汉、王庆平、任德东、于天富、许立刚、田端宇、刘焕英、李新忠、韩立建
主办单位: 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 202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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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尊敬的宋忠汉、王庆平、任德东、于天富、许立刚、田端宇、刘焕英、李新忠、韩立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埠下路侧污水渠环境治理,采取雨污分流排水体制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以来,我单位按照省、市住建部门关于做好建成区黑臭水体调查和整治工作的要求,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我单位组织城管、水利、环保及相关镇办对建成区认定的2处黑臭水体(包含埠下路泄洪渠)进行了综合治理,重点实施了截污纳管、河堤修筑加固、清於疏浚、垃圾清理等措施,并通过了“长治久清”的评估。

工程治理完成后,我单位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函发城管、街道等相关单位部门,落实长效机制,加强管护及监督监管。今年以来多次发现有污水汇集,主要是沟渠内污水收集管多处破损,附近违建住户污水私接乱排造成,我单位已专门印发通知至城管及相关街道,加强落实管护措施,防止反弹。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相关要求督促相关部门落实长效监管措施,防止返黑返臭,同时,根据相关部门反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其他黑臭水体发生。

感谢您对城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批评、建议和意见。

 

 

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928

关于埠下路侧污水渠环境治理,采取雨污分流排水体制的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