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 县住建局建筑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会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13XC/2020-511185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4-25 发布机构: 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住建局建筑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会

发布日期:2020-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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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20日,江秀伟主任在住建局416会议室组织召开了沂源县建筑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会,沂源县建筑工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研究了沂源县建筑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议题,现纪要如下:

一、明确整治范围

1.全县行政区域内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2.建设、施工、监理等相关责任主体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情况。

 3.工程建设领域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履职尽责情况。

二、明确建筑市场整治重点

1.工程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手续或未经批准擅自施工,《办法》第五、六条规定的建设单位违法发包工程行为,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未按规定将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户等行为。

2.《办法》第七、八条认定的施工单位转包工程行为,第九、十条认定的挂靠行为,第十一、十二条认定的施工单位违法分包工程行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到岗履职等行为。

3.施工单位不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支付工作通知》,未将工程信息录入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未按规定开设及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未按规定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务管理员、未按规定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未按规定每月对项目部进行检查、未按规定每月核算班组工程量和工人工资并通过专户发放等行为。

    4.监理单位投标承诺或合同约定的项目监理人员不到岗、不按规定履行监理职责等行为。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管理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汲取泉州市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教训,深刻认识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各管理部门要按照专项整治要求、实施步骤,扎实开展工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2.畅通投诉举报。各级管理部门要在施工现场公布专项整治投诉举报电话、信箱,运用电视、广播、网络、微信、报纸等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向社会广泛收集线索,鼓励社会公众监督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市场行为。对投诉举报事项要建立台账,认真组织调查,对举报属实的问题要跟踪督办解决。各级主管部门要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处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3.实施联动监管。各管理部门内部要建立协同配合、联动监管的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要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对未取得施工许可手续或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及早发现,并及时移交执法机构处理。清欠机构在现场检查或接访投诉时,发现在建项目涉嫌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监督检查时,发现工程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等开工手续或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涉嫌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的,要及时移交建筑市场执法检查机构。

4.强化信用监管。对违法行为较为严重的单位,要约谈其主要负责人,督促企业整改,提高自律行为。要充分利用信用评价、资质核查、招投标等手段对存在建筑市场违法行为的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实行联合惩戒,情节严重的纳入黑名单。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与日常监管工作联系起来,强化信用信息在资质许可、招标投标、工程担保、监督检查、评优评奖等环节应用,加快构建以信用管理为核心的市场监管机制。

5.建立季度工作报告制度。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各管理部门应于每季度结束后3日内,将建筑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定期通报各管理部门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