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情况的说明 | ||
---|---|---|---|
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13XC/2018-156172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18-12-07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房管局 |
关于《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情况的说明
按照规范性文件审查的规定,我局于2018年10月9日在县政府网站规范性文件草案意见征集专栏,对《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的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截止2018年10月15日24时(规定时间内),共收到反馈意见2条,主要内容:一是认为经适用住房上市交易限制时限5年太长;二是认为增值收益的45%上缴财政比例过高。上述两条意见未被采纳,主要是因为该两条意见与上级政策相违背。
此外,还涉及了限制交易期内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问题,鉴于该建议与本文件无关,未在文件起草中采纳。我们将在今后的动态检查中,加大对经济适用住房的使用管理力度,保证依法依规运行。
沂源县房产管理局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