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 〔文稿解读〕关于印发《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13XC/2025-551531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3-06 发布机构: 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稿解读〕关于印发《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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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制定目的和意义

在本年度内,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实现对住建领域市场主体的有效监管,提高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确保抽查事项覆盖率达到100%,抽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增强市场主体的守法经营意识,维护住建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

二、文件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山东省绿色建筑促进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供热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

三、工作内容

 1. 完善“两库一单”。全面梳理住建领域监管对象,包括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招标代理企业等,建立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详细记录企业基本信息、信用等级等。根据执法人员的专业、岗位等情况,充实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依据法律法规,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内容和方式。

 2. 科学制定抽查计划。按季度制定抽查计划,明确各季度抽查的重点领域和抽查比例。采用随机摇号方式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确保抽查的随机性和公正性。

 3. 规范执法检查流程。执法人员检查前充分准备,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检查标准。检查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抽查事项清单进行,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如实记录发现的问题和违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能当场整改的责令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期限和要求。

 4. 及时公示检查结果。检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通过政府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移交进行处罚,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