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关于印发《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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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13XC/2021-520523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6-28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环保、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等住建领域的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切实保障公民利益,确保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工程质量,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房地产市场秩序,推动建筑行业、房地产开发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上级关于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要求和工作安排,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
根据省、市、县关于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安排和工作要求,落实落细举措。以“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为原则,不断推进住建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常态长效化,切实解决监督检查随意性和不到位性。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形成协作配合、联动监管工作的格局,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实效。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房地产开发市场秩序,聚力营造公平竞争、规范合理的市场环境。
三、文件依据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等。
四、文件执行范围
建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
五、主要内容
1.明确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时间安排,2021年6月28日-2021年11月30日开展住建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
今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主要对建筑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和清欠各项制度落实、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3.明确抽查工作流程
其次各科室、各单位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制定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再次根据详细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活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的,需要后续进行处理,责令改正或依法依规移交综合执法部门进行处罚。最后行政执法人员与随机检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检查结果于2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官方网站特定栏目进行公示。
1.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要及时通过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随机抽查工作计划需要调整,经分管领导批准后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后的抽查计划于5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随机检查结果应于检查行为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及时在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做到监管过程公开透明,规范合理。
2.严格落实关心关爱企业家免检免扰制度,实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指导帮扶工作的有机结合。
双随机、一公开: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