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源能热电有限公司关于维修服务与维修价格的情况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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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13XC/2024-528382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3-14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山东省供热条例》对供热设施的管理进行了明确的责任界定,供热企业对其负责管理的供热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其在使用期内安全稳定运行;用户自有供热设施的养护、维修、更新责任,由用户承担。
故属于本公司产权的供热设施(一级管网)维修由本公司负责维修,费用由本公司承担。不属于本公司产权的供热设施维修,由产权单位、所有人(用户)自行维修,自行承担维修费用,本公司不负责维修。故无具体维修价格,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