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供热缴费服务办理程序相关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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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00422313XC/2024-541321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4-19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一、办理程序
线上交费:微信、支付宝扫码交费或通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进行交费。
线下交费:请到源能热力营业网点或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线下任意网点交费。
用户必须将银行交费凭证或微信支付宝缴费截图保存好作为次年退费凭据。
微信、支付宝扫码交费
现场交费
源能热力营业网点:沂源县源能热力有限公司一车间厂区(县城荆山路与润生路丁字路口东600米路北)西侧一楼资财部。
企事业单位交费:
请到沂源县源能热力有限公司一车间厂区西侧一楼资财部办理交费或存入以下银行账号,但必须在二日内持银行进账单到沂源县源能热力有限公司资财部办理交款手续,不及时办理交款手续将会造成热用户供暖滞后和产生违约金。
账户名称:沂源县源能热力有限公司
(各储蓄所)工商银行账号:1603008109200172615
(各储蓄所)农业银行账号:15250101040030887
供暖收费仅限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
用户请将银行交费凭证或微信、支付宝交费截图保存好作为次年退费凭据。
二、时限
2024年10月10日至11月15日。请于2024年10月31日前结清上年欠费,逾期不办理的,我公司将不予供热。
10月31日后交款的热用户,将根据交款先后顺序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供暖。
11月15日正常供暖以后交费的按日加收3‰的违约金。
11月15日后如需办理退费业务,需要到源能热力总公司(龙山路2号)一楼东销售部、一楼西资财部办理。
营业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下午13:30—15:30。
三、收费价格
暂按原标准沂源县人民政府源政办字[2023]8号文件规定执行,新收费政策出台后按新标准执行。原标准为居民、学校、敬老院按21元/平方米,办公、经营(含非普惠性幼儿园)按35元/平方米收取。不按热量表计费的居民家庭安装小型换热器设备,按照每个换热器每供暖季120元计收供暖费。
供暖时间: 暂定为2024年11月15日至2025年3月15日。
四、网点设置
源能热力营业网点:沂源县源能热力有限公司一车间厂区(县城荆山路与润生路丁字路口东600米路北)西侧一楼资财部。
营业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8:00—11:30
下午13:30—15:30
五、服务承诺和便民措施
因交费时间集中,为避免扎堆交费,建议用户错峰交费或通过微信、支付宝扫描二维码进行网上交费。如有其他供热问题,请拔打电话或至营业网点进行咨询。
(一)报停业务
1.凡在上一供暖季未参与集中供暖且今年仍不选择供暖的热用户,无需办理报停手续。
2.上一供暖季正常供暖且今年有停供需求的热用户,需在10月31日前通过微信公众号办理线上报停业务,或到沂源县源能热力有限公司一车间厂区西侧一楼销售部填写报停单,用户报停时需要提供准确报停地址、交费卡号、报停人联系电话及身份证号码。
3.线上报停流程:登录“沂源县源能热力”微信公众号—交费服务—供暖线上平台—供热服务—绑定房屋—申请停暖。
4.报停需具备室内系统为分户计量、分户控制方式,且锁闭阀关闭严密(未安装锁闭阀或异型阀的需更换后报停)。因未办理报停而产生的热费由热用户承担。
5.办理完报停手续后不得私自开通供暖设施,经供热单位检查发现私自开通的,视为偷用暖户,须补交相关费用并受到相关处罚。
(二)热量表业务
1、热量表已出质保期的用户,请于10月31日前到我公司销售部办理热量表更换手续。
2、已出质保期的热量表在供暖期间出现损坏,根据相关政策,供暖费用结算时将按照面积交费方式结算。
3、已出质保期的热量表供暖期间不再办理更换业务,供暖期结束后用户可申请更换。
六、咨询电话
★客服部 供热抢修热线:0533-3241742
★销售部 用暖手续办理咨询电话:0533-2343013
★资财部 交费退费咨询电话:0533-2343044
七、其他事项
1.未安装热量表的热用户,收取暖费时一并收取换热器费;若家中未安装换热器,请用户到我公司销售部或通过微信公众号填报不用换热器申请,采暖期内我公司将根据用户申请到现场核实后办理退款手续,不填报申请的视为已安装换热器不再退费。拒绝核查或不交该项费用者,我公司将暂停供暖。
2.对逾期不办理上述手续者,我公司将依照有关规定停止供热。由此产生的热量费用或造成的用户财产损失由用户自负。希望广大热用户积极配合,在规定的时间内尽快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