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 城区供热价格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13XC/2023-541321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2-12 发布机构: 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区供热价格

发布日期:202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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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收费先按原标准供暖价格执行,新的收费政策出台后再另行收取。原标准为居民、学校、敬老院按21元/平方米,办公、经营(含非普惠性幼儿园)按35元/平方米收取;热计量收费价格按照两部制热价收取(即用热总费用=基本热费+计量热费)。(如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文件执行。)

    按面积收费的居民家庭安装小型换热设备的,按照每个换热器每供暖季收取120元供暖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