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农村危房改造 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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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0-04-16 发布机构: 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农村危房改造 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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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村建办,扶贫办

今年是脱贫攻坚的决胜之年,从6月底开始,我县将陆续迎来中央、省、市扶贫检查验收。农村危房改造是实现中央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中住房安全有保障的重点工作。为全面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各项工作措施,认真做好迎查验收准备,按照《2020年山东省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保障攻坚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将进一步做好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危房改造工作

根据省市文件的要求,做到应尽改,结合扶贫系统动态调整、农村房屋的动态变化,2020年全县危房改造任务437各镇(街道)要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结合个人意愿,合理确定改造方式,确保4月底前全部完成危房改造建设任务5月底前完成档案资料的整理、工程的审计等工作,并将档案资料及审计报告报县住建局,作为验收和发放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620日前完成危房改造工程的竣工验收、补助资金的发放及组织危房改造户及时入住等工作。

二、鉴定报告全覆盖工作

省、市文件要求,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的鉴定报告要全覆盖一是第三方出具的鉴定报告,必须放到贫困户档案袋中,二是20122015年改造的住建局验收表及20162019年改造的第三方验收报告,必须放入贫困户档案袋中,三是搬离安置的,搬离安置协议及贫困户放弃危房改造的证明等材料要放到每户贫困户档案袋中。上述材料严禁出现漏放、错放等现象,同时各镇办核实鉴定报告的准确性(核实姓名、照片、等级等),发现错误及时纠正,确保每份鉴定报告准确无误。

三、实时监测工作

对已改造完成的危房和贫困户B级住房进行实时监测,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核实、鉴定,对再次鉴定为C级或D级的危房纳入2020年改造计划,同时对结构安全、外观较差的贫困户B级住房,由镇办统筹修缮处理,6月底前全部完成改造任务,确保贫困户居住安全。

四、搬离安置工作

一是签订搬离安置协议的,必须搬离到安全住房中,二是建设周转房未入住的,必须搬到周转房中,三是改造了偏房或局部改造主房的,必须搬到新房中居住。镇村务必做好监督工作,决不允许贫困户擅自搬回原危房中居住。因各种原因无法搬离需要重新改造的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贫困户必须立即搬到安全住房中,住房务必于520日前完成改造任务,确保搬离安置户的居住安全。

五、两低户危房改造工作

两低户的危房改造工作由镇办负责组织人员逐户核实,属于疑似危房的,纳入改造计划,6月底前全部完成改造建设任务。同时,在改造户自愿的前提下,鼓励采用修缮加固、原址翻建、搬离到子女家安置、投亲靠友、住村集体的闲置公共住房等多种方式,宜搬则搬,宜建则建,从而有效解决低户的住房安全问题。

联系人:任芳,联系电话:3241949

邮箱:yyxzjjxjk@zb.shandong.cn;xiangjianke@163.com

 

 

 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沂源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公室

 

                                 20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