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 关于印发《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2300422313XC/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3-08 发布机构: 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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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做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安排,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简约性,加强部门联合检查,着力提升我局监管实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抽查工作计划。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做好双随机、公开抽查工作的工作安排,进一步压实责任,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狠抓监管工作落实。以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为原则,建立健全住建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常态长效机制,切实解决监督检查的随意性和不到位性。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房地产开发市场行为,积极引导建筑企业自觉履行各方主体责任,聚力打造公平竞争、稳定有序的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环境。

二、抽查时间

202238-20221130

三、抽查内容

1.对建筑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和清欠各项制度落实的检查

2.对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3.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

四、抽查流程

1. 各科室、各单位结合自身职责建立健全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内容、依据、主体、对象、方式、比例和频次等,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实施动态管理。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一单两库维护,为确保住建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2. 各科室、各单位要根据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在山东省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上录入检查计划,按照确定的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通过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匹配行政执法检查人员。积极主动与其他部门沟通联系,有序组织实施随机抽查检查,扎实开展联合检查行为,确保联合检查任务完成。

3. 各科室、各单位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应当及时做好检查记录,做到可回溯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于随机检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

4. 各科室、各单位在随机检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的,责令改正,或依法依规移交综合执法机关进行处罚。同时将检查结果及时报城建科备案,由城建科负责在政府官方网站上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行政检查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合法规范。

五、法律依据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山东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等。

六、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加大随机检查力度。全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行业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处罚处理,实行信用惩戒,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不断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效能。

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不断扩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围。加快“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梳理执法检查工作清单,加大执法频次,加大监管力度。加强组织协调,争取做到行业监管全覆盖。

(三)密切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检查发起部门要积极与配合部门沟通联系,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各施其职,团结协作,积极搭建沟通联络机制,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依法开展、高效推进。

(四)实现“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与信用监管有机结合。将行业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到“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中,根据企业信用等级实施差别化的监督管理。对社会信用良好、风险系数一般的企业,按照正常的频次检查;对于社会信用、风险系数较大的建筑企业,提高抽查频次,加大监管和查处力度,依法依规进行惩戒。

 

附件:《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3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