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淄博城市燃气(沂源)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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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3130158447/2019-1845689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19-11-28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政府办公室 |
淄博城市燃气(沂源)有限公司
一、单位基本情况
公司是淄博城市燃气有限公司控股的公用事业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天然气经营、销售为主营业务,是全县唯一一家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公司经营区域为沂源县行政区域。公司下设五部一室,现有员工70人。
公司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陆续投资2亿余元,用于县域内的天然气管网、站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区域内天然气环网已基本成型。截止目前,全县已敷设燃气主管网270余公里,已实现天然气“镇镇通”。共建设居民天然气用户40000余户,共通气点火近30000户,其中“气代煤”用户3000余户,各类工商福利用户100余家。全县日用气量约14万立方米。
二、服务指南
1.天然气营业厅网点信息
地址:鲁山路东方花苑小区沿街房西侧城市燃气客户服务中心
2.维修服务热线:
城区及周边区域:0533-3232111
东里片区域:0533-3312111
三、民生决策
1.承诺为客户提供稳定的燃气供应。因检修维修及其他工程需要暂停燃气(紧急情况除外)供应时,我们将提前48小时通知客户,并于燃气暂停供应后24小时内恢复。
2.承诺提供24小时紧急事故热线服务和24小时紧急抢修服务,遇燃气安全紧急情况,再接到报警信息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偏远地区60分钟内到达现场。
3.承诺为用户提供每12个月入户安检服务一次。
4.设立专门的服务投诉电话,处理客户意见,接收客户的投诉和监督,针对投诉来电来信,来访于3个工作日内联系客户,提出解决措施。
四、收费项目:
1.居民用户燃气销售价格实行阶梯气价,分为三档:一档360立方/年,2.95元/方;二档360-1080方/年,3.1元/方;1080方/年以上,3.8元/方。
2.燃气配套费收费标准执行淄政办发(2008)114号文件,房产证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7元,报警器、电磁阀费用200元/户。
五、工作范围:
沂源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