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33130158447/2024-5427163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30 发布机构: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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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其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年报电子版可从沂源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沂源县振兴路61号;邮编:256100;电话:0533-3228369;电子邮箱:yyxdsjzx@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以高质量政务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防风险,为沂源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一)主动公开方面

认真履行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紧扣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拓展公开范围,持续深化公开内容。常态化发布县政府重要会议召开情况,方便公众深入了解部门工作。持续建设完善政策文件集中发布平台,为公众提供在线查询、检索、下载等服务。全年通过沂源县政府门户网站依法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77条,其中规范性文件3条,县政府文件20条,县府办文件20条,政策解读111条,县政府常务会议12条,其他各类信息21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功能,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建立多部门联合会商机制,积极化解矛盾争议。2023年县政府办公室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10件,8件已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办结,2件结转下年答复。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完善各项政务公开制度,优化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坚持谁公开谁审查、事前审查、依法审查的原则,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力度,确保敏感个人信息和数据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线上继续做强政府网站“第一平台”,线下继续完善沂源县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推进集约化建设与管理,提高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和协同性。强化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确保政务新媒体账号内容及时更新、表述方式严谨规范、互动交流保持通畅。

(五)监督保障方面

印发《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检查采用“日常抽测、季度检查、年度考核”的方式开展,有效提升各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促进各单位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专业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0

48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 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

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县政府办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社会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如:精细化管理水平仍需提升、突破性创新工作仍需探索。

针对以上问题,县政府办公室努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重点做好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规范管理。开展政务公开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各部门单位联络员工作能力和水平,严格通报、考核机制,督促各基层单位规范信息发布管理,及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聚焦公众关心的热点和重点问题,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内在质量。

二是加强内容保障。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丰富解读形式,着重解读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内容,采用图文、视频、动画等形式多方位解读政策文件,使政策内涵透明、易懂,避免误解误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办件,收到1件政协委员提案,因该提案性质属于依申请公开,故未在网站公开。

3、创新实践情况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持续开展政务公开业务轮训。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效提升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全年相继下发了《关于开展 2023 年政务公开轮训的通知》、《关于开展政务公开轮训的通知》,采取了“工作培训+反馈问题+业务指导”相结合的创新方式,切实提升了全县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水平。

二是高质量推动政策文件库建设,提升政策文件公开规范化水平。在“政务公开”专栏“履职依据”栏目中设置“沂源县政策文件集中发布平台”、“政策问答平台”专栏,集中发布政策文件,提供标准电子文本word版和PDF版,为企业群众查阅下载文件提供便利。

4、落实上级工作情况

2023年,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2023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源政办字〔2023〕25号)相关要求,着力夯实常态化工作基础,继续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进一步巩固“管业务就要管公开”工作模式,围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更高水平决策、政策解读回应等,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巩固提升,助力打造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效能政府、数字政府、廉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