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1月修订)
索引号: 113703233130158447/2024-197281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29 发布机构: 沂源县政府办公室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1月修订)

发布日期:202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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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县政府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需要获得县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本机关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政策解读等。

  (三)规划计划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县政府及县政府工作部门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本机关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本机关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公开形式

     1.县政府及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通过县政府网站(网站名称:沂源县人民政府)公开政府信息。沂源县政府网站网址为 http://www.yiyuan.gov.cn。 

     县政府及县政府工作部门还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和微信(账号: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及其他互联网政务新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沂源县人民政府公报》公开网址为http://www.yiyuan.gov.cn/gongkai/channel_c_5f9f696d489871774b4da7ea_n_1605850028.9258/。

     3.政务微信(微信号:yyxrmzfbgs)二维码汇聚网址为http://www.yiyuan.gov.cn/gongkai/channel_5fbb616718eb126b85f34e32/doc_5fdc4af5105c9214503db30c.html

       政务APP(沂源融媒)二维码汇聚网址为http://www.yiyuan.gov.cn/gongkai/channel_5fbb616718eb126b85f34e32/doc_5fdc4af5105c9214503db30c.html。

     4.同时,在县图书馆、县档案馆、县政务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县图书馆地址:沂源县城鲁山路8号文化苑大楼一楼、五楼;开放时间: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周六、周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县档案馆地址:沂源县瑞阳路与鲁山路交界处;开放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县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沂源县城鲁山路86号;开放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

   ●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见《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1、书面提交申请。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书面填写《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县政府网站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本机关在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三楼县大数据中心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寄送《申请表》,来信请寄送至沂源县振兴路61号,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收,寄送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具体业务受理部门为沂源县大数据中心。  

办公地址:沂源县振兴路61号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228369

传  真:0533-3241717

   电子信箱:yyxzwgk@zb.shandong.cn(此邮箱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用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以外的投诉、举报、信访等事项)。

    2、通过政府网站提交申请。县政府网站(www.yiyuan.gov.cn)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http://www.yiyuan.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28),受理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通过邮政等快递方式寄送提交申请。

    申请受理机构为: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具体业务受理部门为沂源县大数据中心。  

办公地址:沂源县振兴路61号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228369

传  真:0533-3241717

  4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5收费标准

  具体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为: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县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县大数据中心。

  办公地址:沂源县振兴路61号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228369

    传  真:0533-3241717

  电子邮箱:yyxzwgk@zb.shandong.cn

  县政府工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由县政府工作部门通过网站或其他渠道公开。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县政府及县政府工作部门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县政府及县政府工作部门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一)监督渠道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县政府各部门、单位(不含县政府办公室)以及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及开发区管委会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县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沂源县振兴路61号

  邮政编码:256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228369

    传  真:0533-3241717

  电子邮箱:yyxzwgk@zb.shandong.cn

  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淄博市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为:淄博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183622

传真:0533-3183622

电子邮箱:zwgkb@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

   (1)行政复议机关:淄博市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淄博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张店区联通路202号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一楼东厅

    邮政编码:255030

    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0533-2306018

   (2) 行政诉讼机关: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受理机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08号

    邮政编码:255095

    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0533-3184104

 

 

 

                                     沂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被申请单位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    称

 

组织机构

代码

 

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选   填   部   分

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方式

□ 纸面

□ 电子邮件

□ 光盘

□ 磁盘

 

(可多选)

□邮寄

□快递

□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可多选)

□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