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议题解读】《沂源县农村供水运行方案(试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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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3130158447/2026-5593309 | 文号: | 无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6-06-13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一、文件背景
农村供水事关民生福祉,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对农村供水工作高度重视。2024年3月,水利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4〕107号)。2026年3月,水利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水农〔2026〕47号),要求以“水质水量达标、管理服务到户”为目标,科学确定县域统管模式,尽快实现农村供水统一管理、统一监测、统一运维、统一服务。
省级层面,《山东省农村供水条例》明确规定,农村供水实行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企业化经营、现代化管理、专业化服务,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2024年5月,山东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的实施方案》(鲁水农字〔2024〕4号)。2026年,山东省部署开展农村供水“巩固提升年”活动,要求抓实精细化县域统管。
市级层面,《淄博市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实行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专业化管理。2025年6月,淄博市召开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推进会,要求加快推进全市城乡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监管、同服务。
我县农村供水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重建轻管、运行维护机制不健全、管理责任不够清晰等问题。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切实解决上述问题,县水利局牵头起草了《沂源县农村供水运行方案(试行)》。
二、制定目的
一是全面开展好我县农村供水工作,切实发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效益;二是构建规范化、可持续的农村供水管理体系;三是实现“管好、用好、服务好”的目标,守护群众用水安全;四是落实县域统管要求,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三、制定依据
1.国务院《供水条例》;
2.《山东省农村供水条例》;
3.《淄博市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
4.水利部《农村供水县域统管技术导则》(T/JSGS 027-2025);
5.水利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水农〔2026〕47号);
6.《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全面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的实施方案》(鲁水农字〔2024〕4号)。
四、主要内容
方案由正文和附件两部分组成。
(一)正文部分
正文包括总体目标、工作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
1.总体目标:按照“县级统筹、镇村参与”的工作思路,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因地制宜、科学规划、节约集约、保障安全的原则,实行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企业化经营、现代化管理、专业化服务,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2.工作任务:一是成立农村供水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实体化运行;二是明确“1+1+12+N”农村供水运行模式,即1个水行政主管部门+1个农村供水公司+12个镇街供水服务主体机构+N个村水管员;三是确定农村供水统管运营主体;四是完善水价动态调整机制,暂行水价为农村居民生活用水2.5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4.0元/立方米。
3.保障措施:包括强化组织保障、加强经费保障和资金支持、做好宣传引导三个方面。建立“水费收入+财政补贴+上级维修养护资金”多元投入机制。
(二)附件部分
附件《沂源县农村供水管理职责》共七章六十条,系统明确了县级各部门、镇街、村(居)、农村供水统管运营主体的管理职责,以及供水安全保护与禁止性规定。
五、与上级文件的异同点
(一)相同点
1.遵循相同的原则:方案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因地制宜、科学规划、节约集约、保障安全”的原则,与《山东省农村供水条例》完全一致。
2.贯彻相同的模式:方案提出的“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企业化经营、现代化管理、专业化服务,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与省条例要求一致。
3.坚持公益属性:方案明确“坚持农村供水公益属性”,与国家六部门通知中“在坚持公益属性、保障民生的基础上”的要求一致。
(二)不同点
1.模式表述更具体:国家层面提出“县域统管”的总体要求,省条例提出原则性规定,我县方案将其细化为“1+1+12+N”的具体架构,更具操作性。
2.水价标准更具体:方案明确了暂行水价的具体标准(居民2.5元/立方米、非居民4.0元/立方米),这是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的具体价格。
3.考核机制更细化:方案将“供水设施完好率、入户率、用水量、水费收缴率”等纳入考核指标,是对上级考核要求的细化落实。
六、出台的意义
一是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需要。方案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农村供水县域统管系列部署要求的具体举措,有助于推动上级政策在我县落地见效。
二是解决现实问题的需要。方案着力解决农村供水“重建轻管”突出问题,通过明确各方职责、建立运行机制,确保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
三是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方案通过建立“1+1+12+N”供水服务保障体系,实现农村供水专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推动农村供水从“有水喝”向“喝好水”转变。
四是保障群众利益的需要。 方案坚持农村供水公益属性,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和水价动态调整机制,在保障供水企业合理收益的同时,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守护群众用水安全。
七、关键词解释
1.县域统管:指以县域为单元,对农村供水工程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监测、统一运维、统一服务的专业化管护模式。
2.“1+1+12+N”模式:即1个水行政主管部门(县水利局)+1个农村供水公司+12个镇街供水服务主体机构+N个村水管员。
3.农村供水公司:指县政府确定的全县农村供水统管运营主体,负责全县农村供水设施的运营、维护、管理、收费及服务工作。
4.水管员:指由各村选聘、负责村内供水管网及设施日常巡查、小型维修维护、水费收缴等工作的专职人员。
5.水价动态调整机制:指根据供水成本变化,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原则,适时调整供水价格的机制。
6.多元投入机制:指“水费收入+财政补贴+上级维修养护资金”相结合的资金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