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议题解读】关于《关于加强经济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索引号: 113703233130158447/2025-5554487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1-07 发布机构: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议题解读】关于《关于加强经济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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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议题背景

为深入贯彻上级精神,破解土地要素制约,推动开发区从 “规模扩张” 向 “质量提升” 转型,为开发区土地管理提供系统性解决方案。

二、议题内容

该议题明确项目准入条件。一是发挥规划引领作用。项目用地必须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开发区详细规划覆盖区域。二是严格项目用地准入。新建项目必须符合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和开发区产业定位,符合开发区和化工产业园规定的项目准入条件;实施工业增容,取消容积率上限,提高容积率下限。议题明确了土地供应政策。一是完善土地供应方式。新增工业项目全面推行“标准地”供应,工业用地供应方式由出让为主向租赁、出让并重转变。二是实行差别化地价调节政策。对省政府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但不得低于土地收储成本。

议题强调要强化集约利用措施。要鼓励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除有特殊要求项目外,工业企业新开工项目原则上不得建造单层厂房;土地使用权人通过厂房加层等途径提高自有工业用地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不增收土地价款;从严控制工业项目仓储设施建设,仓储需求原则上在南部物流园区解决。要推动土地复合利用。鼓励现有工业用地以厂房加层、改造提升方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统筹共建共用行政办公等服务设施,工业园区统筹规划安排绿化用地。要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建立批而未供和低效闲置土地工作台账,招商引资、项目选址优先使用存量土地;支持原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划用途实施低效用地再开发。四是完善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机制。深化推动“亩均效益”园区评价及产业园区规上工业企业效益评价,探索建设“亩均效益”智慧评价系统。

三、其他要求

会议强调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明确了开发区、发改、自然资源、工信、科技、商务等部门职责,共同推动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