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议题解读】关于《沂源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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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3130158447/2023-5341549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3-03-06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政府办公室 |
一、议题背景
为保障全县移民人口直补资金发放问题,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在原有实施办法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
二、政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文件依据
省水利厅、省财政厅2022年11月14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人口动态管理和加快直补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市水利局、财政局2022年12月28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人口动态管理和加快直补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执行标准
经《淄博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各区县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指标的通知》(淄水移领字〔2007〕1号)和《淄博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核减部分区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指标的通知》(淄水移领字〔2011〕4号)批准纳入后期扶持范围的全县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现状人口。
在扶持期间,已核准登记的移民人口每人每年600元发放。
五、新旧政策变化
原政策对已登记的移民人口每年进行四次人口核查,按季度分四次发放移民直补资金到个人一本通账号。
新政策对已登记移民人口每年进行一次人口核查,每年一次性发放全年移民直补资金到个人一本通账号。
六、政策解读人
县水利局;电话:0533-3227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