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议题解读】关于《沂源县减碳降碳十大行动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233130158447/2022-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1-03 发布机构: 沂源县政府办公室

【议题解读】关于《沂源县减碳降碳十大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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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议题背景

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的讲话中提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努力推动淄博在碳达峰碳中和进程中走在前列,研究起草本方案。

二、研究内容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把握和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围绕推进产业、能源、交通、建筑、生活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实施减碳降碳十大行动,加快实现发展方式、生活方式绿色化变革,为全县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20年下降幅度均完成市定目标。

决策依据

根据《淄博市实施减碳降碳十大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并结合我实际制定在编制过程中,县发展改革局深入开展了实地调研,以书面形式先后征求县直部门单位的意见建议,严格履行了政府重大决策程序。

四、重要举措

(一)产业领域,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初步形成,热电、化工、建材等高排放行业低碳改造成效明显,绿色低碳为特征的新经济规模力争达到3亿元。

(二)能源领域,清洁低碳能源体系逐步构建,天然气利用量达到1.5亿立方米,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0%以上;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总装机容量达到100万千瓦以上。

(三)建筑领域,绿色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达到60%以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达到30万平方米;供热结构实现明显改善。

(四)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含电动车、燃料电池车,下同)普及率明显提升,新能源汽车在公交、公务和专用车领域占比达到60%以上;新建各类充电桩2000个以上,新改建综合能源港1座。

四、重要举措

解读人:先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