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议题解读】关于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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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3130158447/2022-5285066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2-08-27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政府办公室 |
一、议题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根据市里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县司法局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执行、谁清理”原则,在上年度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基础上,县司法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工作。
二、决策依据
《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
三、研究内容
主要对我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相关进行研究。
四、重要举措
经过各部门报送,县司法局审核,最终确定保留行政规范性文件51件;延长有效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修改并延长有效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失效或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件。
五、列席人员名单(如有利益相关方需单独列出)
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文旅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民政局、县科技局、县审计局、县交通运输局
六、解读人
法制科 杨文
七、出台的相关文件
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