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议题解读】关于物业管理领域集中整治工作
索引号: 113703233130158447/2022-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7-21 发布机构: 沂源县政府办公室

【议题解读】关于物业管理领域集中整治工作

发布日期:2022-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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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议题背景

根据省市纪委监委“一市一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部署,2022年,市委、市政府把“物业管理领域整治”作为我市“一市一领域”专项整治内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淄博市住建系统物业领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整治物业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水平,推动小区管理与社区治理一体推进、融合发展,在全县物业领域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水平。

二、决策依据

以贯彻《淄博市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根据《淄博市住建系统物业领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淄建发〔202259淄博市物业管理领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推进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开展物业管理领域集中整治工作

三、研究内容

进一步理顺物业管理体制,强化镇街、部门责任落实,形成齐抓共管合力。落实网格化管理职责,及时排查、化解物业管理纠纷,提高矛盾纠纷基层化解率。加强党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深化党建引领“红色物业”工作,确保镇街社区属地管理责任、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职能部门协同联动责任落实到位。

四、重要举措

针对我县相比其他区县存在的明显劣势短板,提出了相应举措。

(一)理顺管理体制,把物业管理权限进一步下放街道,纳入社区治理体系,实行网格化管理。同时,落实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物业主管部门加强指导,抓好顶层设计,监督政策落实;其他职能部门强化履职意识,落实“街道吹哨,部门报到”机制,提高履职主动性和责任感,提高物业管理齐抓共管合力。

(二)提高物业管理纠纷基层化解率,抑制矛盾上行,促进和谐物业建设。贯彻《淄博市物业管理条例》关于“社区居民委员会在街道办事处指导下,履行网格化管理职责,把物业管理纠纷纳入网格管理”的规定,街道社区发挥网格优势,利用网格员力量,及时排查、化解物业管理纠纷,提高矛盾基层化解率,抑制基层问题上行,有效降低县级投诉量。

(三)加强党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深化党建引领“红色物业”工作。出台《深化党建引领“红色物业”提升社区治理水平的实施意见》,并配套督查考核办法、工作任务清单。把物业管理工作纳入城市基层党建总体部署和经济社会发展考核,确保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街道社区属地管理责任、职能部门协同联动责任落实到位。

五、出台的相关文件

关于印发《沂源县物业领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及小区物业管理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源政202226号)

关于印发《沂源县物业管理领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