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议题解读】《沂源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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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33130158447/2022-5247473 | 文号: | 无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5-15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政府办公室 |
一、议题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八条规定(“对地方各级政府履行推进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主要督察以下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制订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解决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并及时向本级党委请示汇报。”)根据上述规定,县政府应当制订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决策依据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
《沂源县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落实措施》
三、研究内容
《要点》主要包括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面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全面推进依法决策,提升决策执行力和公信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加强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全面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全面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等八部分三十五个重点任务。
四、重要举措
《工作要点》要求具体,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将每一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的单位,明确了责任单位。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各部门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推进,也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努力。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标责任分工,加快工作进度和落实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更大实效。
五、列席人员名单(如有利益相关方需单独列出)
市场监管局、发改局、行政审批服务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编办、大数据中心、信访局、市民投诉中心、应急管理局、卫生健康局、统计局、审计局、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旅游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六、解读人
法制科 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