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议题解读】关于《2022年度沂源县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臭氧污染管控方案》
索引号: 113703233130158447/2022-5243807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4-27 发布机构: 沂源县政府办公室

【议题解读】关于《2022年度沂源县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臭氧污染管控方案》

发布日期:2022-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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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议题背景

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坚持问题精准、时间精准、区位精准、对象精准、措施精准的原则,以有效降低夏秋季臭氧污染天数为目标,以减排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等臭氧生成前体物为方向,以工程治理和精准管控为抓手,强化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控制,通过实施企业规范化治理和差异化管控,结合沂源实际,县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了《2022年度沂源县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臭氧污染管控方案》。

二、决策依据

2022年度淄博市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臭氧污染管控方案》(淄环委办202212

三、研究内容

方案共分工作要求,工作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方案的实施时间为20225月至9月,方案目标是力争全县优良天数同比增加4天,臭氧浓度同比下降5%。重点任务涉及3个方面

四、重要举措

在提升挥发性有机物企业规范化治理水平方面,一是持续开展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对照《沂源县涉VOCs企业名单》围绕泄漏检测与修复、废气收集等10个重点关键环节持续开展排查和整治工作,4月底前建立问题整改动态清单;二是督促重点企业开展一企一策,明确减排目标和减排措施;三是加快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引导企业优先使用低(无)挥发性涂料、油墨等原辅材料,建设源头替代示范项目,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四是深化泄露检测与修复工作,强化泄露检测与修复工作的质量控制,开展项目建档、现场检测和泄露修复等工作;五是持续开展废气旁路排查整治组织企业对生产系统和治理设施旁路进行系统评估,除保障安全生产必须保留的应急类旁路外,采取彻底拆除、切断、物理隔离等方式取缔旁路(含生产车间、生产装置建设的直排管线等),防止直排;六是提升综合治理效率,通过采用全密闭、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以及高效工艺设备等,减少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七是做好非正常工况期间管控,指导辖区内化工、制药等行业企业合理制定全年停产检修计划,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协调企业将停产检修时间安排在51日至930日之外的时间段内;八是提高精细化管控水平,加强治理设施运行管理。

在开展氮氧化物强化治理方面,按照《淄博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淄博市废气旁路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等工作要求,开展脱硝治理设施规范化改造,提升氮氧化物治理成效,淘汰氧化法脱硝、湿法脱硝和微生物脱硝等低效脱硝技术。

在实施夏季臭氧绩效分级管控方面,按照绩效分级原则,将全县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绩效等级划分为起步级”“合格级”“领先级三个级别,并按照预测预报会商情况实行分级管控启动相应的管控措施。

2022年度沂源县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臭氧污染管控方案》《沂源县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治理任务相辅相成,县生态环境局已将2022年度沂源县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臭氧污染管控方案》中涉及的企业和任务全部列入到《沂源县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品质提升工作任务台账》中去,实行一企一策管理。目前,各项治理任务已全面展开,均达到阶段性序时进度。

、出台的相关文件

关于印发2022年度沂源县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臭氧污染管控方案》的通知源环委办【202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