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议题解读】关于《沂源县“清废行动”工作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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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3130158447/2022-5243787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2-04-27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政府办公室 |
一、议题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严厉打击黄河流域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保障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安全,根据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清废行动”安排部署、省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黄河流域“清废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黄河流域“清废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开展沂源县黄河流域“清废行动”,制定方案
二、决策依据
省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黄河流域“清废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黄河流域“清废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研究内容
一是全面排查。对县域内固体废物非法堆放、贮存、倾倒和填埋点位进行拉网式起底式大排查,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二是重点交办。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省级与市级 2019 年以来全市全域范围涉及固体废物问题的群众举报和信访件,形成省、市两级信访举报问题清单。三是分类整治。按照“清理、溯源、处罚、公开” 要求,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其中,能够立即整治的,立行立改;需长期推进的,列出整治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
四、重要举措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及时处理处置。三是加强宣传发动。四是加强调度督导
五、出台的相关文件
《沂源县黄河流域“清废行动”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