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议题解读】《沂源县2021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233130158447/2021-5196308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1-10-02 发布机构: 沂源县政府办公室

【议题解读】《沂源县2021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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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议题背景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是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结合我实际,牵头起草了《沂源县2021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讨论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决策依据

1、《山东省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20〕28号);

2、《淄博市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淄政办字〔2020〕49号)。

三、起草过程

按照《淄博市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沂源县2021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县发改局、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综合性质执法局、行政审批局、民政局、教体局、南麻街道办事处、历山街道办事处及相关专营单位意见。

四、研究内容

整个《实施方案》分为总体要求、改造内容、改造程序、资金保障、长效管理、组织保障”六个部分。

 

(一)关于总体要求明确改造范围和目标任务,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因地制宜、一区一策的原则,科学确定改造目标,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大拆大建、涂脂抹粉,以改设施、改环境、改功能为重点,逐步实现城镇老旧小区功能齐全、配套完善、出行方便、整洁美观、安全有序的目标。

(二)关于改造内容 2021老旧小区改造主要进行基础类和完善类改造,将对河北、银河小区进行基础类改造,其他小区进行完善类改造。

1、基础类改造内容:主要是拆违拆临、安防、环卫、消防、道路、照明、绿化、水电气暖、建筑物修缮、管线规整、楼顶防水、雨污分流、垃圾分类配套等,对破损井盖进行修复并加装防坠网,突出解决基础设施老化、环境脏乱差及安全隐患等问题。

2、完善类改造内容:在基础类改造已完成的基础上,进行建筑节能提升完善。

(三)关于改造程序。这部分从项目确定、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三方面介绍的老旧小区改造的流程和实施内容,其中:

1、项目确定:由镇办进行调查摸底和初步评估,确定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和改造内容,初步确定拟改造小区名单。

2、方案制定:由实施主体按照“一区一策”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并将方案在小区进行公示,公示通过后报住建、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进行联合审批。

3、组织实施:重点强调了“简化手续办理、强化质量监督”。简化手续办理方面,因老旧小区改造基本不涉及土地、规划、主体结构的变动,因此实施方案在各部门认可后有相关部门直接办理立项、用地、规划审批,建设手续办理时实施建设单位告知承诺制,不再进行施工图审查。强化质量监督方面,一是指导居民成立自主改造委员会参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二是住建部门加大小区巡查力度,不定期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督促参建单位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三是强调了验收单位的组成,包括参加单位及镇办、社区、物业、业主代表等各方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后及时开展自我评价和群众满意度调查。

(四)关于资金保障。改造资金包括财政资金、业主出资和专营单位出资组成,其中:

1、政府主导。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来源以政府投资为主,中央、省、市补助资金占总投资的40%,剩余60%由县财政解决,通过发行政府专项债或申请政策性银行贷款的方式筹集。2021年已发行老旧小区改造专项债3000万元。

2、居民出资。充分运用“共同缔造”理念和方法,推动居民进行室内装修、节能门窗更换、水电暖改造、租赁停车位等居民自身的消费。

3、专营单位出资。涉及专营设施改造,由专营单位自筹资金进行改造。产权属于专营单位的,由专营单位负责改造;产权不属于专营单位的,由业主承担改造费用。

(五)关于长效管理

为改造后的效果长期保持,积极推进“星级”物业全覆盖。

(六)关于组织保障

     成立老旧小区改造专班,明确各部门职能分工,同时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参与氛围,促使居民主动参与到老旧小区改造中来。

五、重要举措

1、为不增加县财政隐性债务,提出了“即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工作要求。

2、是针对沂源县老旧小区实际情况,结合国家和省里政策要求,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和提升类,具备较强的操作性、针对性。

3、明确实施主体,聘请国有企业作为实施主体,对全县老旧小区统一组织实施。

4、简化优化项目审批手续,强调部门共同发力,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形成改造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