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沂源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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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33130158447/2024-545518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5-13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沂源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源政办发〔2024〕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沂源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县委同意,现予以公布。请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6号)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一、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各决策承办单位要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
二、公众参与是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决策承办单位要采取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除外。
决策承办单位可采取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实地走访、听证会、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进行。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因情况紧急需要缩短期限的,征求意见时应当予以说明。决策事项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可能对企业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决策承办单位要充分听取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特别是民营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等市场主体的意见。
决策承办单位要对各方面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形成公众参与意见报告,对合理意见应当予以采纳,不予采纳的,要说明理由并告知意见人。
三、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要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等,并提供必要保障。专家论证可采取论证会、书面咨询、委托咨询论证等方式组织开展,最后形成专家论证报告,依据论证意见修改决策草案。
四、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可能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等造成不利影响的,决策承办单位或负责风险评估工作的其他单位,要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等第三方机构评估决策草案的风险可控性。风险评估结果要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
按照有关规定已对有关风险可控性进行评价、评估的,不做重复评估。风险评估可以结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工作同步组织。
五、合法性审查是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决策承办单位要在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由本单位法制工作机构进行合法性初审和部门会签,并经本单位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将决策草案及相关材料送县司法局进行审查,形成合法性审查报告。
六、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草案要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审议,并按规定履行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请示报告程序。决策承办单位提请审议,要提交决策草案及说明、公众参与意见报告、专家论证报告、风险评估报告、合法性审查报告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七、决策承办单位要切实履行承办主体责任,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健全工作机制,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时间节点要求有序推进、顺利实施。
附件:沂源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沂源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基本内容 |
承办部门 |
完成时限 |
1 |
沂源县“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方案 |
为确保完成山东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按照《山东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淄博市“十四五”节能减排落实方案》,我县需制定《沂源县“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方案》,从10个领域实施重点领域节能减排专项行动,完善节能减排制度体系,全方位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
县发展改革局 |
预计2024年底完成 |
2 |
沂源县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规划(2023—2035年) |
为加强土地要素资源保障,保证教育事业健康均衡发展,根据调整后的国土空间规划和“三区三线”方案,于2023年4月启动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规划编制工作。 |
县教育和体育局 |
预计2024年底完成 |
3 |
沂源县北部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
以螳螂河、人民路、儒林河为“三轴”,以窗户沟水库、西沙沟水库、沙家浜水库形成的三条水系为“三带”,沿人民路服务轴自西向东打造“文旅休闲中心、绿色消费中心、综合服务中心”三个发展动力源核心,建设“郊野休闲、山水花园、田园悠谷、创享城芯、清雅水岸”等5个特色主题未来社区。 |
县自然资源局 |
预计2024年底完成 |
4 |
沂源县城市更新专项规划 |
以《沂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县城范围作为本次规划研究范围,坚持“东强、西兴、南起、北美、中优”的中心城区空间发展策略,通过对城市空间发展结构进行优化,形成“两轴、两心、一带、两廊、六组团”的整体空间结构。 |
县自然资源局 |
预计2024年底完成 |
5 |
沂源县东部产教融合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
以打造人才聚集、创新引领新高地,展示山水花园城市新名片为发展愿景,以营建创新创业科教之城、产教融合活力之城、城水相依花园之城为发展目标,建设以职教产业为核心,产教城融合发展的山水花园大学城。功能结构为“一带、一心、两轴、三组团”。 |
县自然资源局 |
预计2024年底完成 |
6 |
沂源县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
以建成区为主,在衔接落实《沂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沂源县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基础上,结合老城区实际情况与发展需求,对老城区进行结构和功能优化,形成“一核、三心、四区、双轴·双廊”的功能结构。 |
县自然资源局 |
预计2024年底完成 |
7 |
沂源县南部物流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
综合考虑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周边片区发展和规划定位,确定项目功能定位为以数智物流为引领,推动农产交易、汽车服务功能发展,将片区打造成鲁中数智物流中心、沂源南部新门户。 |
县自然资源局 |
预计2024年底完成 |
8 |
沂源县全域公园城市建设规划 |
包括3个层次,即“县域、中心城区、镇村”,围绕“现代化山水花园城市”总体定位,描绘“万园相连、全龄友好”的沂源全域公园体系,构建“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空间绿化格局。 |
县自然资源局 |
预计2024年底完成 |
9 |
沂源县西部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
总体定位为集创新文旅、生态康养、都市休闲、高质服务、品质生活于一体的山水花园绿色新城、宜居宜养宜游新城,功能结构定位为“一核、三轴、三带、四区”,范围为北至341国道、南至沂河、东至沂河、西至华源路及天湖。 |
县自然资源局 |
预计2024年底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