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标题: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沂源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233130158447/2023-536374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5-17 发布机构: 沂源县政府办公室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沂源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17
  • 字号:
  • |
  • 打印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沂源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源政办发〔2023〕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淄博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淄政办字〔202128号)等有关规定,经部门申报,县司法局审核,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形成了《沂源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录》明确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定,认真落实责任,把握时间要求,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并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时,报告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的情况。

二、在后续工作中,确需结合实际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的,承办单位要深入研究论证、充分阐明理据,提出具体意见报县政府审定。

三、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将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有关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附件:沂源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516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沂源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一、事项名称:沂源县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调整实施方案(该事项已撤销)

承办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

主要内容:一是确定沂源县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调整原则。二是明确近期、中期、远期任务目标。三是年度撤并计划、时间安排、方法措施。

拟提交审议时间:20238月(实际时间待专题会后确定)

决策依据: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关于印发淄博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二、事项名称: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

承办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

主要内容:一是深化体育教学改革。二是强化师资队伍建设。三是完善体育评价机制。四是深化教体一体化发展。五是改善体育办学条件。六是加强组织保障。

拟提交审议时间:20235

决策依据: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关于印发淄博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三、事项名称: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

承办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

主要内容:一是深化美育教学改革。二是构建审美实践活动体系。三是强化美育师资保障。四是推进美育评价改革。五是改善美育办学条件。六是加强组织实施。

拟提交审议时间:20235

决策依据: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关于印发淄博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四、事项名称:沂源县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承办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

主要内容:《规划》紧紧围绕上级对十四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提出的新要求,同时立足沂源实际,紧扣融入和服务沂源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明确了十四五期间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组织实施等三部分内容,对我县十四五时期教育体育事业发展具有宏观指导性和具体操作性。

提交审议时间:20231月(已完成)

决策依据: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关于印发淄博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五、事项名称:沂源县森林防火十四五规划

承办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主要内容:《规划》全面分析沂源县森林火灾风险隐患,对森林火灾风险进行了区划,提出了预警监测系统、通信和信息指挥系统、森林消防队伍能力、森林航空消防能力、林火阻隔系统、防火应急道路等六大建设任务,推进森林防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提交审议时间:20231月(已完成)

决策依据: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关于印发淄博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六、事项名称:沂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承办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主要内容:一是明确目标与战略。二是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三是划定三区三线。四是优化中心城区布局。五是夯实基础支撑保障空间。六是近期规划安排,《规划》从国土综合和生态修复、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提出了近期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和用地安排。七是规划的实施保障。

提交审议时间:20234月(已完成)

决策依据: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关于印发淄博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七、事项名称:沂源县十四五新能源发展规划

承办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主要内容:一是总结全县十三五发展成就、分析面临的形势,提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发展目标,并对2030年发展愿景进行展望。二是提出我县十四五时期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三是提出确保十四五规划贯彻落实的保障措施。

提交审议时间:20234月(已完成)

决策依据: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关于印发淄博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八、事项名称:沂源县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事项名称后期调整为《沂源县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

承办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主要内容:一是明确主要目标。二是深化创新驱动,高标准建设国家创新型县。三是纵深推进动能转换,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四是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五是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六是提升城市建设治理水平,构筑高质量发展空间动力系统。七是引领农业农村现代化,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沂源特色板块。八是聚力用好关键一招,增强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九是深入落实黄河战略,扎实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十是繁荣发展优秀文化,推动文旅深度融合发展。十一是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建设幸福沂源。十二是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沂源。十三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方案实施保障。

提交审议时间:20234月(已完成)

决策依据: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关于印发淄博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